正源股份(600321)_公司公告_正源5: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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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23

关于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审计意见

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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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审亚太审字【2025】003403号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源股份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5年4月22日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审亚太审字【2025】003399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1、资产减值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397.28万元,且出现大量诉讼和逾期债务,这些情况表明公司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均出现了减值迹象。正源股份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未能提供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公司上述资产进行估值的报告等资料,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认各项资产减值对公司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2、期初数据正源股份公司于2025年

月收到四川证监局的监管措施: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2023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857.69万元。经查,公司在进行存货减值测试中确定房地产可变现净值时,未对预估车位销售单价、预计资本化利息获取充分证据,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存货》第十六条相关规定。由于我们未能获取管理层提供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期初存货减值的评估数据,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来判断2024年财务报表中关于存货减值的期初数

据的准确性和恰当性。

(2)出具的审计意见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2.2持续经营”所述,正源股份公司2024年度发生净亏损604,295,329.43元,逾期未偿还的借款金额为1,192,704,999.77元。如财务报表附注“12.2或有事项”所述,公司存在大量的诉讼和逾期担保。加上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持续下滑等情形,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正源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理由和依据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第十四条“如果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下列方式确定其影响:(一)如果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的规定,我们认为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因此,我们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

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相关事项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所述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正源控股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正源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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