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星化学(600319)_公司公告_亚星化学:关于拟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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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星化学:关于拟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10

股票代码:600319 股票简称:亚星化学 编号:临2022-068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拟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本次拟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以中诺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理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计划管理人,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作为基础资产的债务人,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预计每期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以各期专项计划实际成立时的公告为准。

●本业务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或审核后方可实施。

●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增信主体,对债务人的付款义务提供保证担保;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豁免按照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和披露。

●本业务作为资产运作模式,其顺利实施还将受到政策环境和市场利率水平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本次资产证券化方案概况

1、计划管理人/销售推广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中诺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理公司”);

3、增信主体: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债务人: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

5、融资人: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工程施工、安装、采购、贸易等

服务的供应商;

6、基础资产:基础资产清单所列的由原始权益人于专项计划设立日转让给计划管理人的原始权益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如有);

7、发行规模:专项计划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发行总额不超过15亿元,预计每期规模不超过5亿元,以各期专项计划实际成立时的公告为准;

8、发行期限:各期专项计划应当自本项目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24月内发行完毕,每期专项计划预计存续期限不超过一年;

9、证券挂牌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10、决议有效期限:本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部门、授权负责人员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开展需要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本次审批的总规模内确定具体项目参与机构、发行规模、各档资产支持证券占比、产品期限和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率,以及签署、修改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专项计划结束之日。

三、本业务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有利于为上游供应商提供金融支持,强化公司与供应商的合作关系,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改善流动性,增强现金流的稳定性,优化公司负债结构。

四、影响本业务实施的因素

本次专项计划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或审核。最终方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为准。

本业务作为资产运作模式,其顺利实施还将受到政策环境和市场利率水平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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