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星化学(600319)_公司公告_亚星化学: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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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星化学: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10

公司代码:600319 公司简称: 亚星化学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亚星化学600319*ST亚星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李文青苏鑫
电话0536-85910060536-8591169
办公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北宫东街321号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北宫东街321号
电子信箱liwq319@163.comRoth163@163.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1,864,352,557.081,781,859,933.624.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61,677,785.41231,835,308.1512.87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401,900,980.4824,265,545.781,556.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842,477.26-12,148,903.23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8,899,314.68-16,350,018.25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160,152.53-77,810,269.47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09-37.09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9-0.04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9-0.04不适用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5,626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2.6740,000,00000
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7.5523,832,7970冻结23,832,797
深圳中安汇银一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4.0412,737,6320质押12,737,632
深圳中安鼎奇二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3.7411,800,2290质押11,800,229
深圳中安鼎奇三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3.6411,479,5010质押8,776,101
深圳中安汇银四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795,636,60000
张振全未知1.685,297,62100
徐开东未知1.263,982,83800
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城汇理战略并购9号私募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1.133,564,00000
余振冀未知0.802,535,42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2021年1月8日,公司股东潍坊市城投集团与公司股东亚星集团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亚星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非限售流通股对应的表决权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委托潍坊市城投集团行使(详见公司2021年1月10日披露的临2021-01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及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的的提示性公告》)。潍坊市城投集团通过直接持股和表决权委托关系,合计控制上市公司63,832,797股普通股(占总股本的 20.22%)表决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潍坊市国资委。 2、上述表格中深圳中安汇银一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中安鼎奇二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中安鼎奇三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中安汇银四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四位股东普通合伙人均为潍坊裕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其控制上述四位股东所持公司的全部股份合计41,653,9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 3、上述表格中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城汇理战略并购9号私募基金(持股3,564,000股)及未进入前十大股东中的、深圳长城汇理六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282,100股)、深圳长城汇理三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清7C号(持股2,154,915股)、深圳长城汇理三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清7B号(持股1,700,000股)、深圳长城汇理三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清7E号(持股1,697,500股)、深圳长城汇理三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清7D号(持股1,590,000股)、深圳长城汇理三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清7A号(持股1,590,000股)、深圳长城汇理三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清5号(持股1,201,100股)共计八位股东的普通合伙人均为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控制上述八位股东所持公司的全部股份合计15,779,61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 4、上述表格中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均不是《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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