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力金融(600318)_公司公告_新力金融: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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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16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14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微信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洋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全票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同意公司按时披露《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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