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14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微信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孟庆立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全票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