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发种业(600313)_公司公告_农发种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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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发种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07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地神公司向黄泛区实业集团预约采购2022--2023年度小麦种生产计划的关联交易议案》、《关于公司运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执业资质,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继续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的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关于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控股子公司—地神公司向黄泛区实业集团预约采购2022--2023年度生产的小麦种的关联交易,符合地神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稳定地神公司的持续经营,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为实现公司暂时闲置资金收益最佳,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发展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2023年度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收益稳定的银行结构性存款等产品,符合公司的财务状况,不会造成公司资金压力,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能够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为控制风险,董事会明确了从事现金管理的原则并制定了控制措施,公司相关内控制度健全,能有效防范风险。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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