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续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股份本次被续冻的具体情况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通知: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垦公司”)所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10,080,000股股份被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前海法院”)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0.93%,冻结日期自2021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7日。经征询中垦公司,本次司法续冻的原因为:
中垦公司因购销合同纠纷被提起诉讼,前海法院于2018年4月3日冻结了中垦公司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10,080,000股,冻结期限3年(详见2018年4月10日临2018-012号公告)。冻结期限到期后,上述被冻结的10,080,000股股份于2021年4月2日解冻(详见2021年4月7日临2021-006号公告)。
因中垦公司所涉诉讼目前处于中止阶段,前海法院于2021年4月8日对上述10,080,000股股份进行续冻。
截至本公告日,中垦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数250,250,000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2%。本次司法冻结之后,中垦公司累计被冻结股份数为97,759,653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39.06%,占公司总股本的9.03%。
二、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中垦公司部分股份被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造成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