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河南农化提供综合授信额度担保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河南农化提供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有利于维持河南农化资金链条的完整,确保其正常生产经营,进而提高其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为河南农化提供担保期间,能够对河南农化的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进行控制,上述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我们要求公司加强对担保的管控,降低公司的担保风险,杜绝违规担保情况的发生。本次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相关规定,同意将该担保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91024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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