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发种业(600313)_公司公告_农发种业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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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5-18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 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一、股东股份本次被冻结的具体情况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通知: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垦公司”)所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107,600股股份被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前海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冻结日期自2019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15日。

经征询中垦公司,本次司法冻结原因为:

中垦公司曾向大连永丰收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丰收”)采购货物,中垦公司支付定金及预付款后,永丰收将应收中垦公司货款的债权转让给了深圳市顺诚乐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丰保理”),并从顺丰保理取得一定额度的资金;之后,因永丰收未提供货物,中垦公司拒绝支付剩余货款;因永丰收未能按约定偿还其从顺丰保理取得的资金,顺丰保理将中垦公司列为被告之一向前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18年4月3日冻结了中垦公司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10,080,000股。(详见2018年4月10日临2018-012号公告。)

2019年3月,前海区人民法院以上述诉讼案涉嫌刑事犯罪为由裁定中止审理,由于案件处于中止审理期间,加之近期本公司股票市值波动较大,前海区人民法院又补充冻结了107,600股,两次冻结股份涉及的总金额并未发生变动。截至目前,中垦公司尚未收到前海区人民法院任何书面通知材料。

截至本公告日,中垦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数250,250,000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2%。本次司法冻结之后,中垦公司累计被冻结股

份数为119,229,542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47.64%,占公司总股本的11.02%。

二、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中垦公司部分股份被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造成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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