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运用暂时闲置资
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为实现公司暂时闲置资金收益最佳,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2019年度预计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超过6.5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收益稳定的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公司的财务状况,不会造成公司资金压力,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能够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为控制风险,董事会明确了从事理财业务的原则:一是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资金,要把握好时间顺序,其使用不得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与战略实施的需求;二是理财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收益稳定的银行理财产品;三是仅限于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公司相关内控制度健全,能有效防范风险。
2、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同意董事会《关于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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