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发种业(600313)_公司公告_农发种业: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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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发种业: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16

证券代码:

600313证券简称:农发种业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〇二五年八月

本可行性分析报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相同的含义。

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现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说明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696.1078万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偿还由于国有资本性质的拨款形成的公司对中国农发集团专项应付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元)
1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288,560,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118,401,078.00
合计406,961,078.00

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由于国有资本性质的拨款形成的专项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募投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报批事项,亦不涉及使用建设用地的情况。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必要性分析

(一)满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的相关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目的是将中国农发集团以委托贷款方式拨付农发种业的国拨资金按照规定转为中国农发集团对农发种业的直接投资(股权投资)。相关规定如下:

财政部于2009年印发的《关于企业取得国家直接投资和投资补助财务处理问题的意见》(财办企[2009]121号)规定,“集团公司取得属于国家直接投资和投资补助性质的财政资金,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处理后,将财

政资金再拨付子、孙公司使用的,应当作为对外投资处理;子、孙公司收到的财政资金,应当作为集团公司投入的资本或者资本公积处理,不得作为内部往来款项挂账或作其他账务处理”。财政部于2012年印发的《加强企业财务信息管理暂行规定》(财企[2012]23号)规定:“企业集团母公司将资本性财政性资金拨付所属全资或控股法人企业使用的,应当作为股权投资。母公司所属控股法人企业暂无增资扩股计划的,列作委托贷款,与母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在发生增资扩股、改制上市等事项时,依法将委托贷款转为母公司的股权。”

国务院于2024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国发[2024]2号)规定:“资本性支出应及时按程序用于增加资本金,严格执行企业增资有关规定,落实国有资本权益,资金注入后形成国家股权和企业法人财产,由企业按规定方向和用途统筹使用。”

国务院国资委于2024年印发的《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发资本规[2024]71号)规定:“资本预算支持事项承担单位为子企业的,中央企业可直接将资本金注入承担单位,无需层层注资;对于暂无增资计划的股权多元化子企业,可列作委托贷款,在具备条件时及时转为股权投资。”

综上,中国农发集团取得的属于国家直接投资和投资补助性质的财政资金、资本性财政性资金、通过子公司实施的资本预算资金,在不具备增资条件时拨付农发种业,可列作委托贷款,在具备条件时及时转为股权投资。农发种业拟将获得的由中国农发集团以委托贷款方式拨付的国资预算资金28,856.00万元转增为股本,有助于公司明确和落实国有资本权益,满足国拨资金的相关规定。

(二)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及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近年来,公司一方面通过股权收购壮大小麦、玉米等业务的实力,另一方面不断加快种业延链发展、海外发展,推动种业“走出去”。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日常运营和持续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将进一步加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补充流动资金,将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满足公司经营规模和业务增长的需要。

(三)优化资本结构,减少公司的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流动性水平,增强抗风险能力中国农发集团拨付的国有资本性质的资金以委托贷款的方式下发给公司,公司需要承担借款利息,增加了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了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1.5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后,公司净营运资金得到补充,资产负债率降低,将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优化资本结构,有效提升公司的竞争优势并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的相关要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有利于减少利息支出,从而提升盈利水平,提高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人治理规范、内控完善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了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环境。

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检查与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由于国有资本性质的拨款形成的专项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并对使用

情况进行内部检查与考核,以保证募集资金规范、有效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将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为公司持续生产经营提供资金保障,有助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仍将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保持在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和资产完整性。本次发行对公司的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实质性影响。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和财务风险将有所降低。同时,本次发行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盈利水平,为股东创造更多回报,公司整体实力和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

六、结论

综上所述,经过审慎分析论证,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未来公司整体的发展规划,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良好的可行性。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实施将降低公司负债水平,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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