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股份(600303)_公司公告_ST曙光: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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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11

的专项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崔青莲女士、于敏女士、王旭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崔青莲女士、于敏女士、王旭女士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监管规则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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