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召开。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法在规定期限内(2025年6月30日前)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公告载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并详细说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年度股东会应当在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股东。公司最晚应于2025年6月10日发出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尚未审计编制完成,故无法在2025年6月10日前召开董事会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相关议案,亦无法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
公司对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表示歉意。公司目前正在积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推动2024年年度审计和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尽快安排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