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13证券代码:400119 证券简称:西创5 主办券商:华源证券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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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93人
2024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82人
2024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0人
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70,397.66万元
2024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68,203.21万元
2024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0,108.98万元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0家
2024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3家
公告编号:2025-013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 行业门类 |
C38 | 制造业 |
F52.51 | 批发和零售业 |
J69 | 金融业 |
I63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K70 | 房地产业 |
A04 | 农、林、牧、渔业 |
E48.49 | 建筑业 |
2024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 行业门类 |
C | 制造业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M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F | 批发和零售业 |
E | 建筑业 |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6,069.23万元2024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2,707.37万元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8,510.76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0,000万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
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从业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亚太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5)年审计收费3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30万元。上期(2024)年审计收费3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30万元。
本次收费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本期审计收费与上期相比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为保持公司会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经核查,我们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挂牌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需要,在为公司提供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经核查,我们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执业资格,具备为挂牌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