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恒科技(600288)_公司公告_大恒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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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恒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600288证券简称:大恒科技编号:临2025-014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08年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层519A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雄

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66名、注册会计师30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40名。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43,506.21万元(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29,244.8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2,572.37万元。

2024年度共为125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1家。

、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诚信记录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次(其中

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

次(均不在本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郑志刚先生,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家次。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裴士宇先生,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3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莉,2006年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5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所执业,近3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家次。

2、诚信记录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郑志刚2023年12月19日行政监管措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因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项目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2裴士宇2024年12月26日行政监管措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因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项目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监管谈话

3、独立性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多方面因素确定审计费用。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上涨约10%,即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2万元(含税),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相关审计意见独立、客观、公正。综上所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德皓国际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续聘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北京德皓国际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圆满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任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公司拟

继续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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