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22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3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由5位董事参与表决,实际5位董事参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高松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详见临2024-003《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董事会表决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高松先生、杜燕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经其他三位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并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承担的国家对外物资援助业务发展需要,同时结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全面落实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的要求,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同时,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文件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同步实施修订。详见临2024-00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公司原《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临2024-007《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