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舜天(600287)_公司公告_江苏舜天: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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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2-30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2月26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由5位董事参与表决,实际5位董事参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高松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预案,并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公司原《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同时废止。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公司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同时废止。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临2023-050《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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