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舜天(600287)_公司公告_江苏舜天: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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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4-29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4月17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剑先生主持,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由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制,并已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董事会及相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保密要求的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该意见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出于职业判断出具的,依据和理由符合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审计意见无异议,将积极配合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持续关注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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