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舜天(600287)_公司公告_江苏舜天: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开展关联交易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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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舜天: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开展关联交易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14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经认真研究,现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是必要的、有利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且该部分业务规模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影响较小,因而交易的存在并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发现日常关联交易中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二、关于与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资产质量,优化资产结构,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除相关税费外,不会对净利润产生影响;本次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评估确认的价值作为参考,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发现关联交易中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包文兵、沈永建二零二三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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