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舜天(600287)_公司公告_江苏舜天: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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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舜天: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1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1月5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1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由3位监事参与表决,实际3位监事参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剑先生主持,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预案,并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7月23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将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3.01元/股调整为

2.89元/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预案,并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自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以来,公司发展受内外部

环境影响,导致公司业绩指标增长与预期指标存在差距,公司2021年业绩指标未达到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公司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另外,由于2名因组织安排调离公司、3名因个人原因变动,共计5名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应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2,359,031股。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零二三年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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