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47,335,325.6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567,115,48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10,403,937.4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0.64%。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
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说明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510,403,937.40 | 451,147,133.60 | 338,456,013.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22,550,720.15 | 568,109,302.85 | 465,304,594.10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1,947,335,325.6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300,007,084.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585,321,539.0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300,007,084.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222.10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兼顾投资者合理回报与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状况;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