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钢股份(600282)_公司公告_南钢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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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钢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6

独立意见作为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议案及相关资料,经认真核查,现就公司2023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出具的《关于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过程符合相关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不存在违规行为。

二、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董事会在对《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2、对于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公司按照“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相关关联交易的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应文禄 王翠敏 王全胜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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