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9日以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19日下午在公司202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其中,周宇生、吴斐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宇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董事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4年下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下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公司章程》《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要求。同时,此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
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该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该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监事吴斐、徐春来、张红军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公司与
关联方所签署的关联交易合同/协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五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