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以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4年12月26日上午在公司202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周宇生、吴斐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宇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继续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行为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担保程序规范,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销售钢材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通过代开保函的方式为北京南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南钢物资销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程序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