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82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销售钢材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南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南钢”)、上海南钢物资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南钢”)。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股份”或“公司”)2025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南钢、上海南钢销售钢材提供担保,任一时点新增担保总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下同)的担保。
●本次担保不含关联担保,无反担保情形。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别风险提示:北京南钢、上海南钢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公司2025年度预计为北京南钢、上海南钢销售钢材向银行申请代开立保函(包括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质保保函等非融资性保函),任一时点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3%。
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销售钢材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2025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代开立保函并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如下: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 担保预计有效期 | 是否关联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 |
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 | |||||||||
南钢股份 | 北京南钢 | 100% | 88.21% | 9,762 | 3亿元 | 1.13% | 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 | 否 | 否 |
南钢股份 | 上海南钢 | 100% | 82.74% | 0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北京南钢
企业名称:北京南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057343071C成立时间:2012年11月14日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滨河路178号院1号楼5层519-5法定代表人:杨果煜注册资本:3,000万元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经营范围:销售金属材料、金属制品、金属矿石、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汽车配件、摩托车(三轮除外)、电气机械、五金交电、服装、针纺织品、工艺品(不含文物)、橡胶制品;仓储保管;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领取本执照后,应到商务委员会备案。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南钢资产总额为33,505.54万元,负债总额为30,559.82 万元,净资产2,945.72万元;2023年度,北京南钢实现营业收入194,183.82万元,实现净利润179.36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北京南钢资产总额为31,137.86万元,负债总额为27,467.02万元,净资产为3,670.84万元;2024年1-9月,北京南钢实现营
业收入112,056.00万元,实现净利润725.12万元。(未经审计)北京南钢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2、上海南钢
企业名称:上海南钢物资销售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063076059XT成立时间:1998年3月31日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月罗路559号W-198室法定代表人:王攀峰注册资本:3,000万元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经营范围: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木材、建筑材料、汽车配件、五金交电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南钢资产总额为92,837.36万元,负债总额为85,825.21万元,净资产为7,012.15万元;2023年度,上海南钢实现营业收入 316,706.16 万元,实现净利润639.02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上海南钢资产总额为42,546.56 万元,负债总额为35,202.55万元,净资产为7,344.00万元;2024年1-9月,上海南钢实现营业收入310,184.86万元,实现净利润331.85万元。(未经审计)
上海南钢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2025年度预计为北京南钢、上海南钢销售钢材向银行申请代开立保函(包括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质保保函等非融资性保函)情况详见“一、担保情况概述”。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25年度预计新增的代开立保函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以实际发生时公司与相关方等具体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北京南钢、上海南钢系公司全资销售子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本公司产品协议/合同,南钢股份为该等子公司代开立保函(包括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质保保函等非融资性保函),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计划的需要。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虽然该等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但公司能对该等公司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代开立保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销售钢材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如下事项:
1、公司2025年预计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南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南钢物资销售有限公司销售钢材提供担保,任一时点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3亿元。
2、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符合担保相关规定要求前提下,在规定金额范围内,具体决策相关事项及签订相关协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67.0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27%。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亦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