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1 证券简称:华阳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4-004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太原华盛丰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华盛丰公司”)、
山西华阳生物降解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生物降解公司”)
? 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
? 未发生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保证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运营,结合2024年融资需求,公司特对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情况进行预计。
2024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其中:为华盛丰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为生物降解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
(二)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2024年度新增担保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担保预计有效期 | 是否关联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 |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 |||||||||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 |||||||||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太原华盛丰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100% | 90.42% | 7680万元 | 不超过2000万元 | 6.25% | 以合同为准 | 否 | 无 |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华阳生物降解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82.24% | 22937万元 | 不超过10000万元 | 31.24% | 以合同为准 | 否 | 无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太原华盛丰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21MAOHDL4N4B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白晓宇住所: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阳煤集团太原化工新材料公司园区南区营业范围:铂、钯、铑、银、镍贵金属系列催化剂、催化网及稀土高磁性材料的回收利用、加工、研究、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铂、铑、钯、白银金属及其化合物的加工、销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37,852.38万元,负债总额
29,801.11万元,资产负债率78.73%,净资产8,051.27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29,895.71万元,净利润3.00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32,402.23万元,负债总额29,299.01万元,资产负债率90.42%,净资产3,103.22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18,624.16万元,净利润-4,948.05万元。
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二)山西华阳生物降解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107460016169注册资本:155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诗水住所:山西省阳泉市平定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川工业园区平定化工综合楼409室营业范围: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48,042.23万元,负债总额34,834.80万元,资产负债率72.51%,净资产13,207.43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
881.98万元,净利润-2,035.55万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45,472.73万元,负债总额37,397.7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2.24%,净资产8,075.02万元;2023年1-9月份营业收入4,251.09万元,净利润-5,132.41万元。
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上述预计担保额度为公司根据业务需要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签约时间、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预计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担保金额符合全资子公司实际需求,且相关子公司后续现金流、盈利能力足以覆盖拟融资金额,未来债务违约风险可控,因此同意公司2024年在以上担保额度内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未提供担保。
(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30,61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8.83%。存量担保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三)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