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新材(600281)_公司公告_华阳新材: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

华阳新材: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00281证券简称:华阳新材公告编号:临2025-019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审议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5人,实际到会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景红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监事邢永东、段建飞回避表决。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等的薪酬水平。此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临2025-017号公告。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和相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现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合并财务报表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616.80万元,加年初未

分配利润-90,561.16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09,177.96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七)《关于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本事项的决策、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关于2024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追认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董事会对本事项的决策、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临2025-016号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内部控制评价和测试,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较好,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有效性结论的事项,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的。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