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具体薪酬方案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及其工作绩效考核结果,按照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薪酬管理办法》标准执行。
2.公司独立董事报酬标准为6万元/年(税前),不另行发放津贴,其为公司履职发生的费用可参照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报销。
3.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其为公司履职发生的费用可参照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报销。
(二)监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及其工作绩效考核结果,按照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薪酬管理办法》标准执行。
2.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监事津贴,其为公司履职发生的费用可参照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报销。
四、其他说明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及因换届、改选新人的,根据其实际任期按此方案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违规违纪违法受到组织处理或处分的,薪酬参照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三)公司发放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薪酬中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