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昌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关于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三)《关于向兴业银行太原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向兴业银行太原分行申请办理1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此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临2024-049号公告。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