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30证券代码:400227 证券简称:利能5 主办券商:爱建证券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13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通讯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亿利资源大厦4层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6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微信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瑞丰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租赁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持有的总计约66883.77亩土地承包经营权,拟用于光伏、新能源绿色产业。本次交易标的土地位于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吉日嘎朗图镇格更召嘎查阿旺一社、二社、三社,该宗土地面积约66883.77亩,共41个地块,流转期限为2022年2月15日至2052年4月。亿利集团是标的土地的合法承包经营权人,相关权属由亿利集团运营开发。截止评估基准日,土地剩余承包经营期限为26.92年。
本次土地租赁经营期限为自交易双方签署《土地租赁合同》之日起至2052年4月止。本次交易租赁费用以截止评估基准日2025年5月20日,由北京中泓信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地使用权市场租金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泓信诚评报字[2025]第01061号)确认的评估值70,495.41万元为基准,按照租赁期限确认本次交易的租赁费用为70,364.48万元。
2.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关联董事王瑞丰、王维韬、王钟涛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1票;弃权1票。
反对/弃权原因:董事徐辉反对理由:经多次要求,公司未能提供完整的评估相关资料和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等,且亿利洁能目前暂不具备大规模开发新能源项目的条件,亿利洁能能否实现对外转租亦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必要性、交易价格合理性和公允性、交易是否存在法律风险的论证和支撑材料不足。独立董事王进弃权理由:认同通过土地租赁权转让的方式提升公司经营能力;认可企业尽快复工复产相关举措,需加大力度推进;土地租赁权转让涉及到关联交易,需谨慎对待,建议由小股东发起、聘请或认同的资产评估公司比较合适。鉴于复工复产时间紧迫,来不及重新聘请另外的资产评估公司,投弃权票。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进、王蕾、杨晓宏事前对本次交易事项及议案进行审核,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王蕾、杨晓宏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王进弃权。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