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景谷(600265)_公司公告_*ST景谷:关于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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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7-23

关于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众环专字(2022)1610071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或“我们”)作为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谷林业”或“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于2022年4月26日出具了众环审字(2022)1610138号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022年5月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对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我们以对景谷林业相关财务报表执行的审计工作为依据,对问询函中需要本所回复的相关问题履行了核查程序,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问题一:年报披露,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7亿元,同比上升170%。分季度营业收入依次为943万元、2505万元、3115万元、7137万元,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全年的52%,环比增幅129%。请公司:(1)补充披露营业收入季节性趋势的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趋势一致、是否符合行业特征;(2)结合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及市场环境是否发生较大变化,产品销售单价、销售数量、客户变动等因素,定量分析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增长幅度较大的原因,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是否存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而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营业收入季节性趋势的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趋势一致、是否符合行业特征

公司报告期按产品类别各季度营业收入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产品分类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合计
1林板产品926.051,829.882,010.933,226.457,993.31
2林化产品319.12813.113,816.554,948.78
3其他17.77356.29292.2894.48760.82
合计943.822,505.293,116.327,137.4813,702.91

1.林板业务

公司人造板主要消费市场为房地产建筑、装饰等行业,元旦和春节期间、南方雨季房地产建筑施工减少,建筑行业对人造板需求量减少。受节日和气候条件的影响,公司一季度销售少于二、三、四季度,上半年销售低于下半年。下表为可比公司2021年分季度收入:

单位:亿元

可比公司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
永安林业0.8951.1311.9081.130
丰林集团3.9075.1155.7445.897
平潭发展2.8773.9384.7244.526
大亚圣象14.1021.5125.7326.14

公司经营季节性特征与行业基本保持一致。此外,公司下半年完成林板生产线技改,调整产品结构,使产量和销量大幅增长。

2.林化业务

林化产品的销售具有季节性。松香、松节油的生产原料为松脂,松脂的产出具有明显的季节性,景谷当年9月至次年4月是松脂产出旺季,即一季度、四季度为林化业务的主要生产季节。下游企业通常也会在四季度备货,市场需求相应增加。大多数企业下半年产销大于上半年。因此,松香、松节油销售有季节性特征。

2021年,公司林化产品销售主要集中在四季度的主要原因:一是原材料松脂供应具有季节性;二是受管理层变动、开展林化业务市场调研和筹备工作影响,公司林化产品委托加工生产始于5月份;三是2021年度内,松香、松节油市场价格从4月开始逐月下跌至8月份,9月份起逐步回升并小幅波动,市场价格波动影响销售节奏。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一季度没有委托生产,二、三季度有少量委托生产和销售,四季度进入原料供应旺季,市场价格波动趋于平稳,公司林化产品销售主要集中于四季度。

公司林化产品生产销售集中于四季度符合季节性特征和公司开展业务实际情况。

从上述林板、林化业务整体生产、销售情况看,一季度受春节假期影响,松脂供应少,胶合板下游客户开工时间短,需求减少,销售相对较少。二、三季度受雨季影响,松脂供应进入淡季,产销量少;胶合板下游客户施工、装修虽然也

受到一定程度影响,但营业收入较一季度增加。四季度为松脂产出旺季,板材下游客户施工、装修较为集中,营业收入较一至三季度高。公司产品原料是松脂和原木,胶合板下游客户为施工和装修企业,原料供应和下游客户需求有显著的季节性,营业收入波动符合季节性特征,与同行业整体趋势一致、符合行业特征。

(二)结合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及市场环境是否发生较大变化,产品销售单价、销售数量、客户变动等因素,定量分析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增长幅度较大的原因,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是否存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而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林板业务方面,上半年新增的板材旋切设备、烘干设备投产,经过一段时间调整,人机磨合,产品质量及产量得到提升,四季度胶合板、单板出货量增加,林板产品四季度销售收入较三季度增加1,215.52万元。

林化业务方面,四季度市场需求增加,松香、松节油市场价格较三季度总体回升。同时,景谷进入采脂旺季,松脂供应稳定,公司四季度松脂采购量4,530.11吨,占全年采购量的83.12%;生产加工松脂3,495.92吨,占全年生产量的79.16%;销售量2,402.45吨,占全年林化产品销售量的75.31%。

公司主要产品各季度的销售数量、单价、金额情况如下:

季度产品单位销售数量销售单价(元)销售金额(元)
一季度林板产品立方米4,641.041,995.359,260,511.44
林化产品
二季度林板产品立方米11,015.191,661.2318,298,764.92
林化产品189.5016,839.843,191,150.44
三季度林板产品立方米14,830.761,355.9220,109,320.36
林化产品598.3413,589.498,131,132.74
四季度林板产品立方米20,850.151,547.4532,264,508.22
林化产品2,402.4515,886.0838,165,502.63
合计林板产品立方米51,337.141,557.0279,933,104.94
林化产品3,190.2915,512.0049,487,785.81

根据上表各季度销售情况,四季度除林板、林化业务收入变化受价格上涨影响外,营业收入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销售数量变化。销售数量增长主要是,一方面公司增强林板市场拓展,在稳定原有客户的基础上,开发新客户;另一方面,景谷当地进入松脂原料供应旺季,公司加大林化业务的投入、生产和销售力度。

公司四季度客户变化对收入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元

客户林板业务林化业务合计
老客户19,323,049.3035,877,292.0155,200,341.31
新客户12,941,458.922,288,210.6215,229,669.54
合计32,264,508.2238,165,502.6370,430,010.85

公司四季度开拓新客户,增加销售收入1,522.97万元,占四季度收入总额的

21.62%。主要是通过增加销售人员、调整考核激励政策、国庆假日促销等措施加强市场拓展力度,开发新客户;9月30日收购成都缇尚新材料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后,四季度增加了客户。结合通过设备技改优化产品结构以及季节性和市场波动的情况,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增长符合季节性特征和市场环境情况,公司林板和林化产品经营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也不存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而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营业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会计师意见:

经核查,受建筑行业施工季节性、林化产品市场价格季节性波动和原材料松脂采集季节性等影响,公司林板业务和林化业务收入存在季节性特征,与同行业整体趋势一致、符合行业特征。公司新增设备,加大林板产品生产;同时,在公司战略指导下,加大林化业务投入,积极拓展市场,导致四季度营业收入增长幅度较大。公司本期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而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营业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问题二、年报披露,公司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37亿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为1.25亿元,且本年净利润为亏损。请公司结合对营业收入、客户和供应商等的核实和补充披露情况,逐条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附件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的有关规定,审慎说明是否存在尚未扣除的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保证营业收入扣除合法合规。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13,702.91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和不具备商业实

质的收入1,160.92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营业收入扣除扣除后营业收入具体扣除情况
林板业务7,993.31969.747,023.57委托加工贴面板业务不稳定
林化业务4,948.784,948.78
木材采伐567.66567.66
租赁152.79152.79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材料销售19.6419.64销售材料,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大麻花叶销售15.9815.98大麻花叶生产销售不具有持续性
烘干、指接板加工1.991.99
生物炭销售1.901.90生物炭生产销售不具有持续性
刀具加工0.860.86刀具加工费,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合计13,702.911,160.9212,541.99

(二)林板业务及客户、供应商情况

1.林板业务

公司林板业务系以木材为原料,经过一系列的机械分离、加工、粘合、压制等生产工序,生产出成品,并对外销售的业务。主要产品包括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和其他板材,产品主要用于建筑工程模板、装修底板、家具或家装建材生产原料或半成品等。

2.林板业务客户

2021年,林板产品销售模式为直销加经销模式,公司建立了稳定的销售模式和销售网络,客户主要系常年经营林板业务的建材商、建筑公司、家具生产厂等,主要分布在云南各地州、广东、四川、上海、柬埔寨等地。

林板产品销售客户中,北美枫情木家居(江苏)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方,其余客户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2021年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含税)
1大理新航建材有限公司12,303,635.00
2北美枫情木家居(江苏)有限公司10,840,645.80
3深圳海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213,121.00
4四川弘华森工木业有限责任公司3,905,253.24
5PROWOOD(CAMBODIA)FLOORINGCO.,LTD3,835,731.62
合计39,098,386.66

3.林板业务供应商

林板产品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原木、半成品(单板、刨花板等)、化学胶合剂辅材(尿素、甲醛、三聚氰胺等)等,公司具有稳定的原料供应渠道,供应商主要系常年经营木材生产和销售的生产企业、辅材生产和销售企业、原木种植个体户等,主要位于云南普洱、山东等地。公司与林板产品原材料供应商无关联关系。2021年前五名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
1景谷承泽木业有限公司7,848,810.82
2普洱盛然林业有限公司7,184,921.52
3景谷县交运木材加工厂5,364,161.11
4山东新港企业集团有限公司3,323,320.00
5普洱森源经贸有限责任公司2,532,631.54
合计26,253,844.99

上述前五名供应商均为木材供应商。

(三)林化业务及客户、供应商情况

公司林化业务系以松脂为原料,经过一系列的机械除渣、分离、脱色、澄清、蒸馏等生产工序,生产出成品,并对外销售的业务。产品包括松香、松节油,主要用于合成樟脑、胶粘剂、涂料、油墨、歧化松香等深加工。

1. 公司林化业务历年及目前经营情况

林化业务是公司传统主营业务。自2000年上市至今,公司主业为林板业务、林化业务、森林资源培育和采伐。林化业务是公司三大主营业务之一,主要产品为松香、松节油。公司林化业务始于1972年,2000年前后达到最高峰。2004年收购松脂原料3.05万吨,生产松香2.3万吨、松节油0.52万吨,最多时拥有54万亩林木资源。公司上市22年,其中18年经营林化业务,受股东更换、管理层经营策略变化影响,林化业务经营规模每年会有不同。2001年至2012年,公司通过自产自销方式开展林化业务。2013年至2016年,因股东变更及资金等原因没有生产销售。2017年至2020年,公司采取外购方式开展林化业务,主要供应商是双江县林业化工厂、景谷林化有限公司。2018年至2020年,公司林化产品收入分别为2,302.24万元、461.54万元、394.87万元。2019年,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控股后,深入开展林化业务市场调研,厘清产业优势,进一步明确了林化业务的发展模式和方向。2021年,公司采用委托加工模式开展林化产品(松香、

松节油)业务,由委托加工方——公司全资子公司景谷林威林化有限公司提供原料,受托加工方——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提供辅材和包装物,按照委托加工方的要求生产,委托加工方控制产成品并对外销售。公司在资金、设备、技术、原料供应等方面进行了投入,截止2021年期末,林化业务占用资金5,000万元左右。

(1)上市以来林化业务收入规模及经营波动情况

年度营业收入(万元)林化业务收入 (万元)林化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2021年度13,702.914,948.7836.11
2020年度5,067.82394.877.79
2019年度20,324.53461.542.27
2018年度11,886.672,302.2419.37
2017年度6,597.361,059.7316.06
2016年度7,071.83
2015年度8,784.72
2014年度9,592.73
2013年度25,023.85
2012年度12,093.124,051.7133.50
2011年度29,787.0114,072.6847.24
2010年度25,191.703,033.1512.04
2009年度20,129.828,714.5543.29
2008年度26,137.1210,476.5540.08
2007年度22,858.127,788.8734.07
2006年度34,072.5415,438.6345.31
2005年度33,761.3914,376.2342.58
2004年度33,167.9013,668.9941.21
2003年度20,943.337,731.7136.92
2002年度41,723.618,707.0220.87
2001年度18,581.788,335.0344.86

(2)近5年公司营业收入、林板、林化业务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中:林板产品收入其中:林化产品收入林板+林化产品收入林板+林化收入占营业总收入比%
202113,702.9112,942.097,993.314,948.7812,942.0994.45%
20205,067.825,049.932,752.73394.873,147.6062.11%
201920,324.5314,889.473,675.06461.544,136.6020.35%
201811,886.676,534.313,931.762,302.246,234.0052.44%
20176,597.366,304.244,975.711,059.736,035.4491.48%

(3)2018年—2020年林化产品外购销售明细表

年份序号供应商是否关联方产品数量-吨金额-不含税(元)客户是否关联方产品数量-吨金额-不含税(元)本年毛利率-%
2018年1景谷林化有限公司松香877.507,930,280.15兰州金润宏成石油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松香877.508,168,314.69松香-1.10%
2双江县林业化工厂松香1,231.7310,949,400.64景谷林化有限公司松香371.253,798,173.07松节油43.45%
3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松香118.281,142,052.41上海浦东奕航经贸有限公司松香10.58114,403.84综合率11.52%
4景谷林化有限公司松节油226.907,029,985.25普洱科茂林化有限公司松香31.05266,601.72
5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松节油21.79503,304.36重庆科冠化工有限公司松香17.32225,225.80
6景谷泽星商贸有限公司松香361.133,174,148.70
7四川一片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松香62.10820,148.28
8吉化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松香175.501,745,165.95
9云南林缘香料有限公司松节油88.852,297,895.58
10景谷林化有限公司松节油51.851,187,675.22
11景谷泽星商贸有限公司松节油27.31678,091.03
12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松节油21.79546,603.36
合计2,476.2027,555,022.81合计2,096.2223,022,447.24
年份序号供应商是否关联方产品数量-吨金额-不含税(元)客户是否关联方产品数量-吨金额-不含税(元)本年毛利率%
2019年1景谷林化有限公司松香214.742,476,362.16重庆科冠化工有限公司松香40.05330,260.46松香-11.76%
2景谷林化有限公司松节油118.28447,299.35景谷林化有限公司松香216.001,586,548.67松节油64.15%
3四川一片红电子商务有松香31.05212,774.34综合29.13%
限公司
4景谷林化有限公司松节油18.09572,393.45
5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松节油60.071,913,436.64
合计333.022,923,661.51合计365.264,615,413.56
年份序号供应商是否关联方产品数量-吨金额-不含税(元)客户是否关联方产品数量-吨金额-不含税(元)本年毛利率-%
2020年1重庆科冠化工有限公司松香8.5566,205.75松香18.88%
2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松香442.623,634,765.19松节油
3四川一片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松香31.95247,679.20综合率18.88%
合计483.123,948,650.14

(4)2022年一季度林业业务收入构成及对比

单位:元

业务项目2022年一季度2021年一季度增减额同比变动率%2021年四季度增减额环比变动率%
层板产品17,925,203.969,260,511.448,664,692.5293.5732,213,257.67-14,288,053.71-44.35
林化产品8,445,190.27-8,445,190.27-38,165,502.63-29,720,312.36-77.87
租赁收入260,636.99-260,636.99-829,081.04-568,444.05-68.56
生物制炭-3,681.41-3,681.41-100.00-1,490.001,490.00-100.00
能源贸易3,001,731.00-3,001,731.00--3,001,731.00-
其他收入46,971.58174,024.41-127,052.83-73.01168,435.78-121,464.20-72.11
木材收入120,490.42-120,490.42--120,490.42-
合计29,800,224.229,438,217.2620,362,006.96215.7471,374,787.12-41,574,562.90-58.25

开展林化业务是公司历年来基于资源、环境的长期经营定位。松香、松节油的原材料是松脂,林化初加工产业是典型的森林资源型产业,松树资源有明显的区域特征,景谷及周边地区是云南松脂主产区,依托当地森林资源和自有的林地,公司在松脂主产区长期从事林化业务。

林化业务是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确定的主营业务。公司历年发展战略、年度经营计划均围绕林业产业进行布局,在各年度报告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讨论与分析、董事会报告等均对林板、林化、林木经营三项主业进行规划。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控股后,新任管理层根据经营环境和公司现状制定了发展战略,并于2021年2月24日,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规划(2021—2023年)》,确立双产业协同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规划中明确,林化业务是“两翼”产业规划的“一翼”,2021年,以委托加工业务为开端,进入松香产业;2022—2023年,通过公司+农户的模式,更有效地控制松脂资源,与松脂采集农户、加工专利持有人合作,进入医药、食品级深加工业务领域,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业层级和利润率。

公司林化业务持续开展期间,由于市场环境变化、股东更换,运营团队更替,致使林化业务的经营规模、主力产品、客户群体及销售渠道在各个经营阶段会有不同,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也不尽相同。但是林化业务作为公司的主营业务,一直保持着持续性,在总收入中的占比保持一定份额,林化业务收入是公司传统主营业务收入。

2.林化业务模式的稳定性

(1)普洱市具有发展林化业务的自然资源禀赋

中国是林化产品生产大国,也是林化产品进出口大国。林化产品的原料主要为马尾松、思茅松、湿地松的松脂,普洱市是思茅松松脂的主产地,景谷县又是思茅松松脂的富集区。全县林地面积827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4.7%,活立木总蓄积4,832万立方米,其中以思茅松树种为主,全县年可采松脂贮量5万吨以上,实际年采松脂量在4.2万吨左右。当地丰富的松林资源为公司发展林化业务提供了稳定的原料供应保障。

(2)控股股东全方位支持林化产业发展

2021年以来,控股股东助力公司资产质量持续改善,为增强公司林板、林化等

主业的持续经营能力提供了有利支持。公司关联方周大福(中国)有限公司与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景林绿色科技(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总额8,000万元,目前已共同出资2,041.04万元,支持公司产业发展。2022年5月,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免息借款5,000万元,为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另外,控股股东的部分产业门类与公司主业有一定契合度,能够为公司壮大主业提供支持。

(3)委托加工模式及模式确定

1)委托加工模式2021年,公司采用委托加工模式开展林化产品(松香、松节油)业务,由委托加工方提供原料,受托加工方提供辅材和包装物,按照委托加工方的要求生产。公司在资金、设备和技术、原料供应等方面进行了投入。

2)委托加工模式的确定2019年,公司处置了处于报废状态的松香、松节油生产设备,保留有松香厂厂房和土地。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按照从传统的松香、松节油业务逐步转向林化深加工产业的发展思路,开展林化业务的重点是向上稳定和扩大松脂原料供应,向下开展歧化松香等深加工业务,延伸产业链。景谷当地林化生产企业由于资金等方面的原因,产能大量闲置,委托加工的费用与自建生产线相比,具有绝对的成本优势,将投资重点放在原料供应和向松香深加工产业拓展,是遵循公司既定产业发展规划的务实举措。公司根据当地产业环境、市场状况和公司战略规划,确定了重点投资原料供应和松香深加工产业,以委托加工模式开展林化业务的发展模式。

(4)受托加工方及合作持续性

1)受托加工方基本情况

①基本情况

受托加工方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经营范围:木竹材林产品、非木竹材林产品的采集;林产品初级加工服务;对外贸易经营。主要业务是松香、松节油生产销售。受托加工方拥有租赁和自建两条松香、松节油生产线,其中:租赁生产线120吨/日,年产能达30,000吨;自建生产线80吨/日,年产能20,000吨。

②受托加工方的业务发展状况、业务模式

受托加工方的主要业务是自产自销松香、松节油,对外提供加工服务。近年来,

受制于资金、人力限制,受托加工方业务规模较小,产能利用率10%左右。受托加工方的业务模式为收购松脂,用松脂生产松香、松节油,对外销售自产产品获利。同时,利用剩余产能对外承接松脂加工业务,获取加工费。

③受托加工方的销售方式和客户

受托加工方销售方式为直销和经销。直销为直接将产品销售给终端,经销为将产品销售给贸易商。受托加工方没有专职销售人员和销售机构,由受托加工方的总经理负责联系客户。受托加工方的主要客户有:广西梧州荒川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福建南平青松化工有限公司、南宁利通树脂有限公司、云南天龙林产化工有限公司、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受实际供应能力限制,受托加工方只是其上述客户的供应商之一,且供应不稳定、量很小。2)合作稳定性和持续性根据公司林化业务发展战略规划,林化产品包括松香、松节油、歧化松香等,需要有稳定、长期的原料松脂、半成品松香供应。为避免委托加工模式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与受托加工方签署了《租赁协议》、《委托生产协议》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对影响林化业务稳定性、持续性的因素进行约定:

①租赁范围及委托加工的约定

租赁范围包括受托加工方自建生产线及其租赁的生产线和相关基础设施,包括商标等许可给公司使用。这些设备和基础设施的产能是出租方的全部产能,可以满足公司长期产业发展需求。若产能闲置,出租方申请,经公司许可后,可无偿使用。公司委托出租方进行加工生产。通过上述协议的签订,公司能够有效控制产能及商标等的使用,优先满足自身业务发展需要。

②设备租赁和委托加工期限约定

租赁协议每3年签署一次,首轮租赁期限自2022年1月26日至2025年1月25日止;租赁期满,公司需要按本协议约定的同等条件续签时,出租方不得拒签,直至公司不再续租。

上述约定保证公司林化产品能够长期、持续生产。

③歧化松香设备投入的约定

公司有权为开展歧化松香产品业务购买生产设备并进行技术改造,购买的歧化松香生产设备所有权归属公司。若租赁期限满后,不再续签本协议,出租方同意按

设备折旧后净值作为对价,购买前述歧化松香生产设备。上述约定能够保证公司顺利实施林化深加工战略发展规划。

(5)林化产品生产工艺及合作

松香、松节油、歧化松香生产工艺流程由松脂投料、溶解过滤、澄清、蒸馏、化学反应等环节组成,松脂加工的产品为松香、松节油、歧化松香。林化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如下:

公司投资的林化产品深加工工艺段的设备改造正在进行中,生产工艺流程的改造能够稳固合作,丰富产品类型。

(6)林化业务的具体流程

公司开展林化业务主要包括采购、委托加工、销售、发货等主要环节。

1)采购流程

①通过信息渠道发布收购价格信息

松脂采购员按照经营计划在松脂供应信息群发布公司批准执行的收购价格信息。

②联系脂农,沟通数量和价格

采购员通过电话、微信及走访方式联系脂农,商谈和确定交脂意向。

③脂农交脂

脂农自行将松脂运抵储脂池验收。

④松脂验收

采购员对脂农松脂质量和数量验收,确定扣杂率,开据验收单,松脂采购员与受托加工方指定人员在验收单上共同签字确认,作为松脂交付受托加工方确认依据。

⑤收集脂农信息

松脂采购员根据农产品发票开具要求,收集脂农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并填写领款条。

⑥办理付款手续

松脂采购员对验收单、脂农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领款条进行审核并造支付名册,交采购主管审核签字并建立收购台账。

⑦财务审核

财务根据松脂采购员提供采购资料,逐单进行审核无误后在支付名册签字认可并填写付款审批单,再由财务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签批。

⑧付款流程审批

采购主管依据审核签字付款相关单据,在专项流程发起审批。

⑨财务付款

松脂采购员根据审批件,将验收单、脂农身份证、银行卡、支付名册交由财务出纳进行网银转账。

2)委托加工流程

①确定计划生产数量

生产管理员根据已完成的松脂收购量和在生产计划时间内拟收购量,制定松香、松节油产量计划并报公司批准。

②生产准备

公司生产管理员通知受托加工方生产时间和数量,受托方准备生产所需的煤、水、电、工业盐、草酸、包装桶、生产场地、生产人员等,做好生产前设备、安全检查和准备工作。

③组织生产

进行4至5天烘炉,排放松脂池保鲜松脂用水,锅炉运行供汽、供热。生产管理员和受托加工方相关人员办理松脂领用(领料单,双方签字),开工生产。

④产品检验定级

生产过程中,每间隔4桶抽一次样进行质量抽检,检验定级并出据检验报告。

⑤双方确认产品质量、数量并移交

由委托加工方和受托加工方双方对生产批次的松香、松节油数量、品质进行确认,并签署《产品移交单》,公司生产管理员同时编制《产品入库单》办理入库。

⑥加工费结算

公司生产管理员与受托加工方指定人员共同依据松脂生产数、生产时间、产品等级、数量计算并确认加工费,出具《产品委托加工结算单》结算加工费。

⑦实物管理

公司生产管理员负责日常实物进出库开单、实物安全管理、期末实物盘点。

3)销售流程

①销售定价

销售人员参考产品成本和产品网站价格信息及近期实际成交价,拟定销售价格,报公司审批。

②客户商谈

销售人员联系客户,与客户商谈销售产品数量、质量、价格、付款条件、信用期等,将商谈情况汇报公司领导审批。

③签署合同

公司批准销售后,拟定合同,按合同审批流程申请审批,并签署销售合同。

④执行合同

销售人员按照合同约定,监督合同执行,包括收取首付款、发货、应收款催收。

4)发货流程

①货物检验

通知客户仓库验货,5至7天内无异议视同验收通过。

②安排发货

公司生产管理员根据客户通知的提货数量开具《发货单》,核对车辆和驾驶员信息,安排装货,驾驶员在《发货单》上签署确认,开具出门条。

③收货确认

客户收货后对收到货物进行数量验收,出具《收货和开票确认单》,公司财务据此开具发票。

(7)林化业务的投入情况

公司采用委托加工模式开展林化产品业务,并在资金、设备和技术、原料供应等方面进行了投入。

1)运营资金投入公司松香、松节油生产销售不是以销定产,而是根据松脂原料的季节性特征,在松脂收购旺季以现金购买方式集中采购,从采购到生产的期间会占用大量采购资金;因松香、松节油具有市场价格波动大的特征,公司生产的成品需要在公司认为合适价格时销售,会占用资金;林化产品销售有一定的账期,一般为1—3个月,也会占用一定资金。截至2021年期末,林化业务占用资金5,000万元左右。

2)设备和技术投资为尽快推进林化深加工业务,2021年10月,公司启动歧化松香技改工作。2022年4月开始进行歧化松香生产技术改造,已于2022年7月正式投产,技改总投资500万元。

2021年10月,公司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景谷县发改局、工信局、环保局、城建局等咨询歧化松香技改相关事项后,决定在现有树脂车间基础上实施技改。2021年10月19日,公司聘请南宁化工研究设计院进行市场调查, 2021年11月22日,完成了歧化松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期间,经过与广西梧州恩格尔化工有限公司等设计单位进行多次洽谈,最终确定由广西梧州恩格尔化工有限公司实施歧化松香技改项目。2022年4月9日,公司与广西梧州恩格尔化工有限公司签署《歧化项目承包合同》。截至6月30日,歧化松香技改的主体建设工程已经完成。

3)松脂供应渠道建设

为稳定松脂原料供应,在景谷县政府的支持下,公司与威远镇、凤山镇所属村寨开展合作,由公司提供采脂技术指导,提供受脂器扶持,帮助采脂户解决松脂采集中遇到的困难,公司全部收购这些村寨区域内采集的松脂。目前,已与5个村寨签订了《松脂收购合作协议》。

(8)成熟的经营管理团队

公司作为传统的林化生产企业,在多年生产经营过程中,建立起完整的原料采购渠道、检验流程和销售网络,培养了一支熟悉工艺流程的专业管理、技术团队,这是公司做大做强林化产业的基础。

(9)林化产品销售渠道

公司产品通过直接销售和经销商销售到达用户。

1)组建销售团队

由林化产品销售专业人员组建销售团队,销售人员经市场调查,掌握在普洱地区从事林产品采购的客户以及全国下游客户的情况,通过客户拜访、电话联系、客户介绍,获取交易客户。2)维护客户关系销售人员定期或不定期与客户联系,沟通市场情况、产品信息、产品质量等,建立了信任、稳定的商业关系。

3)拓展直销和经销客户

在原有客户的基础上,在拓展经销商客户的同时,重点开发终端用户。2022年,公司拓展客户如下:

与老客户昆明整侪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了《松香销售合同》和《松节油销售合同》,其中:松香销售合同的销售总量为472.5吨,合同总金额为713.48万元;松节油销售合同的销售总量为192吨,合同金总额为495.36万元。

与上海元璞能源有限公司签订《歧化松香购销合同》,合同金额55万元;

与浙江元璞能源有限公司签订《林化产品购销框架协议》,协议约定浙江元璞能源有限公司向公司采购松香、松节油、歧化松香总数量不低于15,000吨;

与南宁利通树脂有限公司签订《林化产品购销框架协议》,南宁利通树脂有限公司是终端客户;

与梧州荒川化学工业公司签订《松香购销合同》,销售松香94.5吨,合同金额

108.68万元,梧州荒川化学工业公司是终端客户。

公司通过销售渠道建设,保持并扩大客户群体,不会对单一客户形成依赖。

(10)地方政府的全力支持

新经营团队接任之初,普洱市政府明确表示,希望公司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大力发展林化产业,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工作小组,制定具体政策措施,支持公司开展林化业务。

2021年3月,相关政府部门发布了支持公司发展的文件:普政办函〔2021〕29号,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推进工作落地小组的通知;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发展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旨在发挥好景谷的资源优势,整合兼并区域内同业公司,做大做强普洱的龙头企业。

2022年3月29日,景谷县委、县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成立、调整县级有关工

作领导小组和专班的通知》(景办通〔2022〕16号),为公司成立生产发展工作协调专班,主要负责保障公司生产发展原料供应,协调促进公司与县内其他林业企业合作。

公司在控股股东的大力支持下,依托熟悉林化业务的专业团队,在有稳定原料保障的地区,借助地方政府的支持,发展林化产业是可持续的。通过租赁和委托加工模式,保证生产设备能够长期、稳定使用;通过与受托加工方共建产品工艺流程,丰富产品类型,稳定合作关系;通过固化和改进业务流程,完善经营模式;通过增加资金投入,进行技术升级,保持行业领先地位。这些是公司林化业务委托加工模式能够保持长期稳定的基础。

3.林化业务的客户

2021年,公司积极建立销售网络和渠道,销售客户主要系常年经营林化业务的生产商和贸易商,主要分布在河北、云南、广东等地。

1)2021年前五名客户情况

单位:元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含税)
1衡水云森林化有限公司24,094,350.00
2景谷松晖商贸有限公司15,652,110.00
3昆明整侪商贸有限公司7,448,430.00
4河北森云贸易有限公司3,918,600.00
5广东天龙精细化工有限公司2,585,678.00
合计53,699,168.00

2)客户与公司的关系

2021年公司林化产品的客户及客户与公司的关系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与公司关系是否是贸易公司
1景谷松晖商贸有限公司现为公司客户,其持股100%的股东柳能为原公司职工,于2007年离职
2昆明整侪商贸有限公司现为公司客户,其中持股90%的股东吴伟为原公司职工,于2009年离职
3云南天龙林产化工有限公司公司客户,除是公司客户外,与公司没有其他关系,也不是关联方。其股东为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股票代码300063,证券简称:天龙集团,天龙集团的控股股东及实控人为持股22.77%的冯毅)松香深加工企业
4广东天龙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公司客户,除是公司客户外,与公司没有其他关系,也不是公司关联方。其股东为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松香深加工企业
股票代码300063,证券简称:天龙集团,天龙集团的控股股东及实控人为持股22.77%的冯毅)
5衡水云森林化有限公司公司客户
6河北森云贸易有限公司公司客户

3)公司客户与受托加工方客户的关系思茅松香是一个小众产品,产业链系常年经营合作形成,相对稳定,下游客户辐射面窄,客户比较集中。公司向客户销售林化产品,分为直销和经销模式,直销客户用于进一步加工生产或销售,经销客户向下游生产商或出口商销售。2021年,公司的客户主要是衡水云森林化有限公司、河北森云贸易有限公司、景谷松晖商贸有限公司、昆明整侪商贸有限公司、广东天龙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云南天龙林产化工有限公司。受托加工方的主要客户为广西梧州荒川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福建南平青松化工有限公司、南宁利通树脂有限公司、云南天龙林产化工有限公司、广东天龙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等,其中广西梧州荒川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年需求量较大,年度对松香的需求约30,000吨,受托加工方只是这些客户的供应商之一,不具有唯一性及独占性,且所占份额很小,不能对这些客户的采购进行垄断和控制。公司上述客户2020至2021年从受托加工方购买过松香、松节油,与受托加工方存在业务关系,但不存在公司通过受托加工方与受托加工方的客户之间的交易中增加业务环节,为公司构造交易的情形。4)公司与客户的交易及回款情况2021年,公司林化业务共与6家客户(公司)签订了20份合同,合同金额共计6,215.40万元(含税),合同执行金额共计5,592.12万元,收入金额4,948.78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回款2,422.62万元,截至目前回款金额4,538.92万元。

2021年与上述6家客户的交易量、交易额(不含税)及占比如下:

序号客户松香(吨)占比%松节油(吨)占比%交易额(万元)占比%
1河北森云贸易有限公司252.009.760.000.00346.787.01
2景谷松晖商贸有限公司472.5018.29319.5052.611,385.1427.99
3衡水云森林化有限公司1,543.5059.750.000.002,132.2543.09
4云南天龙林产化工有限公司0.000.0091.4415.06196.643.97
5昆明整侪商贸有限公司315.0012.2097.6616.08659.1513.32
6广东天龙精细化工有限0.000.0098.6916.25228.824.62
公司
合计2,583.00100.00607.29100.004,948.78100.00

4.林化业务供应商

林化产品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为松脂,公司直接面向景谷及周边地区脂农(个人)采购,公司与脂农无关联关系;将松脂委托关联方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进行加工生产并支付加工费,将产成品对外销售。2021年前五名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
1艾姓自然人3,177,903.55
2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2,914,568.58
3苏姓自然人2,076,996.30
4何姓自然人2,024,261.20
5杜姓自然人1,847,253.60
合计12,040,983.23

上述前五名供应商中,自然人系松脂供应商,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系受托加工商。

公司林化业务确定了委托加工模式后,对如下五家公司进行了调研: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化工厂、普洱科茂林化有限公司、普洱市思茅区森盛化工有限公司、云南天龙林产化工有限公司、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公司通过调研并对产能、工艺及技术、产品质量、管理规范性、运距、成本、加工方自身实际经营状况等方面进行比较,最终选择了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作为委托加工方。对委托加工方不会形成单一重大依赖。

2021年,公司松脂供应商共有254户,前五名松脂供应商占全年采购量的13.40%,最大松脂供应商占全年采购量的3.92%,不会形成供应商重大依赖。

(四)逐条对照《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的有关规定,是否存在尚未扣除的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根据《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营业收入扣除项包括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的相关规定是否存在以下特征的业务收入扣除情况扣除金额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1.扣除事项包括: (1)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产生营业收入152.79万元,系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2)销售材料收入19.64万元,系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3)刀具加工费收入0.86万元,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2.除上述扣除事项所对应的业务收入外,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中无其他需扣除的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173.29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否,公司不存在该业务收入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否,公司不存在该业务收入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否,公司不存在该业务收入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否,公司不存在该业务收入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1.扣除事项包括: (1)委托加工贴面板业务收入969.74万元,其客户系关联方北美枫情木家居(江苏)有限公司,形成客户依赖,未形成稳定的业务模式; (2)大麻花叶业务收入15.98万元,公司不再从事该项业务; (3)生物炭业务收入1.90万元,公司不再从事该项业务; 2.除上述扣除事项所对应的业务收入外,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中无其他需扣除的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收入。987.63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否,公司不存在该业务收入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否,公司不存在该业务收入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否,公司不存在该业务收入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否,公司不存在该业务收入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否,公司不存在该业务收入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否,公司不存在该业务收入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否,公司不存在该业务收入

2、林化业务是否形成稳定性业务模式

(1)林化业务是否具有完整的投入、加工处理过程和产出能力,是否能够独立计算其成本费用以及所产生的收入1)林化业务的投入公司开展林化业务的实际投入包括资金、设备、人员等资源。具体投入如下:

①资金和设备

公司通过委托加工生产林化产品,生产能力通过受托方提供生产设备、场地、人员、技术取得,2021年支付委托加工费用约120万元。

公司自2021年5月开始恢复林化业务,生产经营资金逐渐投入,资金占用逐步增加,截至2021年12月31日林化业务营运资金占用5,000多万元。

期后,在租赁生产线上进行技改,投资500万元购买生产设备,以推进林化产品深加工业务,已于7月份正式投产。

②机构和人员投入

公司抽调原多年从事林化产品生产、销售和原材料采购的相关人员,设立采购组、生产组、销售组、后勤保障等机构,以组织和运营林化业务。同时,为管控林化业务,除执行景谷林业通用管理制度外,针对林化业务制定了《松香及松节油业务的管控办法》,以对采购、产品质量、产成品、销售、考核等方面进行管控。

2)加工处理过程和产出能力

公司收购松脂,委托加工方加工处理后产出松香和松节油产品,并对外销售实现盈利,具体的运营过程详见本公告“问题二公司回复中(三)、2、(6)、2)委托加工流程”的说明。

3)独立计算林化业务成本费用以及所产生的收入

公司林化业务通过子公司林威林化公司实施,该公司独立核算,能够独立核算

林化业务的成本费用和收入。

(2)在此林化业务模式下,公司能否对产品或服务提供加工或转换活动,从而实现产品或服务的价值提升 公司采取委托加工模式对松脂进行加工生产出松香及松节油,提高了产品的使用价值,符合市场的需求,从而实现产品的价值提升。

(3)林化业务是否对客户、供应商存在重大依赖,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1)公司通过销售渠道建设,保持并扩大客户群体,不会对单一客户形成依赖。详见本公告“问题二公司回复中(三)、3林化业务的客户”的说明。

2)林化产品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为松脂,公司直接面向景谷及周边地区脂农(个人)采购,公司与脂农无关联关系;将松脂委托关联方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进行加工生产并支付加工费,将产成品对外销售。2021年,公司松脂供应商共有254户,前五名松脂供应商占全年采购量的13.40%,最大松脂供应商占全年采购量的3.92%,此外,当地有多家松香生产企业,产能大量闲置,不会对加工方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和松脂供应商形成重大依赖。

(4)公司业务的可持续性

详见本公告“问题三公司回复中(二)、2林化业务”的说明。

(5)公司对林化业务是否已有一定规模的投入,公司是否具备相关业务经验

公司作为传统的林化生产企业,在多年生产经营过程中,持续保持着一定规模的投入,2021年共投入资金约5,000多万元,2022年设备投入500万元,并建立起完整的原料采购渠道、检验流程和销售网络,培养了一支熟悉工艺流程的专业管理、技术团队,这是公司做大做强林化产业的基础。不存在对客户和供应商依赖,林业业务具有可持续性。

因此,公司林化业务已形成稳定的业务模式。

综上,除已扣除的事项及营业收入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扣除的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营业收入的扣除合法合规。

会计师意见:

经核查,(1)公司供应商中除向公司提供松脂加工服务的受托加工方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外,其余供应商与公司没有关联关系。公司客户中除向公司购买贴面板的北美枫情木家居(江苏)有限公司外,其余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2)

除上述已扣除的事项产生的营业收入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扣除的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营业收入的扣除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附件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的有关规定。

问题三、年报披露,公司产品分为林板产品和林化产品,其中,林板产品收入

0.80亿元,同比增长171%,林化产品收入0.49亿元,同比增长1153%。从地区收入结构看,国内销售为1.26亿元,毛利率为0.31%,国外销售为339万元,毛利率为4.8%。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4752.8万元,同比增长279.41%,占营业收入比重为

34.68%,同比增加9.96个百分点,请公司:(1)结合报告期内确认收入的主要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收入金额、确认方法和依据,截至报告期末和目前的回款情况,说明收入确认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收入是否真实准确;(2)结合近三年林板业务和林化产品主要客户与对应销售情况,行业与公司经营环境变化,分别说明报告期内林板和林化产品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未来业务发展是否具备可持续性,是否面临收入下降的风险,并充分揭示风险;(3)比较国内外销售模式、产品、客户等,说明国外毛利率远高于国内毛利率,以及国内销售毛利率仅为0.31%的原因,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明确差异,是否具有合理性;(4)结合账期管理政策、信用政策以及期后回款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大幅增长合理性,是否存在回收风险,并披露应收账款账期、当期以及期后回款情况,说明是否存在通过放松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结合报告期内确认收入的主要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收入金额、确认方法和依据,截至报告期末和目前的回款情况,说明收入确认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收入是否真实准确

1.报告期内林板业务主要合同、收入金额、回款情况

单位:元

合同序号签订日期客户名称合同金额合同执行金额收入金额截至报告期末回款金额截至目前回款金额确认方法和依据
12021年度大理新航建材有限公司12,303,635.0012,303,635.0010,888,172.5712,303,635.0012,303,635.00货物发出,取得收货和开票确认单
22021年度北美枫情木家居(江苏)有限公司10,840,645.8010,840,645.809,593,491.867,054,632.0010,840,645.80货物发出,取得送货签收单
32021年11月深圳海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213,121.008,213,121.007,268,248.678,172,825.00货物发出,取得收货和开票确认单
42021年度四川弘华森工木业有限责任公司3,905,253.243,905,253.243,455,976.323,905,253.243,905,253.24货物发出,取得收货和开票确认单
52021年度PROWOOD(CAMBODIA)FLOORINGCO.,LTD3,835,731.623,835,731.623,394,452.763,835,731.62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
62021年度临沂市润乾进出口有限公司3,576,444.493,576,444.493,164,995.123,576,444.493,576,444.49货物发出,取得收货和开票确认单
72021年度昆明山森商贸有限公司3,569,340.003,569,340.003,158,707.963,569,340.003,569,340.00货物发出,取得收货和开票确认单
82021年度云南鹏乔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201,079.002,201,079.001,947,857.522,201,079.002,201,079.00货物发出,取得收货和开票确认单
92021年度云南立盈实创商贸有限公司2,050,636.002,050,636.001,814,722.122,050,636.002,050,636.00货物发出,取得收货和开票确认单
102021年度云南海德信建设有限公司1,974,654.001,974,654.001,747,481.421,974,654.001,974,654.00货物发出,取得收货和开票确认单
112021年度临沂市兰山区迎财板材厂1,870,850.871,870,850.871,655,620.241,870,850.871,870,850.87货物发出,取得收货和开票确认单
122021年度四川沐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1,806,134.401,806,134.401,598,349.031,806,134.401,806,134.40货物发出,取得收货和开票确认单
132021年度临沂威盛商贸有限公司1,337,701.911,337,701.911,183,807.001,337,701.911,337,701.91货物发出,取得收货和开票确认单
142021年度红河州盛泰建材有限公司1,315,905.001,315,905.001,164,517.701,315,905.001,315,905.00货物发出,取得收货和开票确认单
152021年度云南臻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1,144,495.001,144,495.001,012,827.431,144,495.001,144,495.00货物发出,取得收货和开票确认单
162021年度云盛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芒市分公司1,114,130.001,114,130.00985,955.751,114,130.001,114,130.00货物发出,取得收货和开票确认单
172021年度云南诚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58,704.001,058,704.00936,906.191,058,704.001,058,704.00货物发出,取得收货和开票确认单
182021年度曲靖兴三和商贸有限公司1,023,335.001,023,335.00905,606.191,023,335.001,023,335.00货物发出,取得收货和开票确认单
192021年度昆明田中古建材有限公司1,014,345.001,014,345.00897,650.441,014,345.001,014,345.00货物发出,取得收货和开票确认单
202021年度云南银誉商贸有限公司915,840.00915,840.00810,477.88915,840.00915,840.00货物发出,取得收货和开票确认单
212021年度其他客户及零售25,252,427.2525,252,427.2522,347,280.7523,915,837.7325,252,427.25货物发出,取得收货和开票确认单
合计90,324,408.5890,324,408.5879,933,104.9273,152,952.6490,284,112.58

注:上述“截止目前回款金额”系指截至本回复日的回款金额,下同。合同签订日期未注明月份的原因是年度内签署多份合同。

2.报告期内林化业务主要合同、收入金额、回款情况

2021年,公司林化业务共与6家客户(公司)签订了20份合同,合同金额共计6,215.40万元(含税),合同执行金额共计5,592.12万元,收入金额4,948.78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回款2,422.62万元,截至目前回款金额4,498.92万元。

单位:元

序号签订日期客户名称合同金额合同执行金额收入金额截止报告期末回款金额截止目前回款金额确认方法和依据
12021年5月27日河北森云贸易有限公司2,646,000.002,646,000.002,341,592.922,646,000.002,646,000.00货物发出,取得收货和开票确认单
22021年6月4日景谷松晖商贸有限公司960,000.00960,000.00849,557.52960,000.00960,000.00货物发出,取得收货和开票确认单
32021年8月19日衡水云森林化有限公司2,532,600.002,532,600.002,241,238.942,532,600.002,532,600.00货物发出,取得收货和开票确认单
42021年8月23日云南天龙林产化工有限公司660,000.00689,480.00610,159.29689,480.00689,480.00货物发出,取得收货和开票确认单
52021年8月27日河北森云贸易有限公司1,272,600.001,272,600.001,126,194.691,272,600.001,272,600.00货物发出,取得收货和开票确认单
62021年8月28日景谷松晖商贸有限公司853,650.00853,650.00755,442.48853,650.00853,650.00货物发出,取得收货和开票确认单
72021年9月3日景谷松晖商贸有限公司693,000.00693,000.00613,274.34693,000.00693,000.00货物发出,取得收货和开票确认单
82021年9月29日衡水云森林化有限公司2,394,000.002,394,000.002,118,584.072,394,000.002,394,000.00货物发出,取得收货和开票确认单
92021年9月30日昆明整侪商贸有限公司752,850.00752,850.00666,238.94752,850.00752,850.00货物发出,取得收货和开票确认单
102021年10月28日衡水云森林化有限公司2,535,750.002,535,750.002,244,026.551,000,000.002,535,750.00货物发出,取得收货和开票确认单
112021年11月3日景谷松晖商贸有限公司5,040,000.005,040,000.004,460,176.994,032,000.005,040,000.00货物发出,取得收货和开票确认单
122021年11月3日昆明整侪商贸有限公司5,008,500.005,008,499.994,432,300.884,800,000.005,008,499.99货物发出,取得收货和开票确认单
132021年11月10日景谷松晖商贸有限公司7,003,080.001,500,660.001,328,017.701,500,660.00货物发出,取得收货和开票确认单
142021年11月10日景谷松晖商贸有限公司6,604,800.006,604,800.005,844,955.756,604,800.00货物发出,取得收货和开票确认单
152021年12月4日昆明整侪商贸有限公司1,657,500.001,687,080.001,492,991.151,600,000.001,687,080.00货物发出,取得收货和开票确认单
162021年12月4日云南天龙林产化工有限公司1,606,500.001,532,550.001,356,238.941,532,550.00货物发出,取得收货和开票确认单
172021年12月16日衡水云森林化有限公司8,064,000.008,064,000.007,136,283.193,616,000.00货物发出,取得收货和开票确认单
182021年12月16日广东天龙精细化工有限公司3,301,200.002,585,678.002,288,210.622,585,678.00货物发出,取得收货和开票确认单
192021年12月17日衡水云森林化有限公司6,048,000.006,048,000.005,352,212.391,812,000.00货物发出,取得收货和开票确认单
202021年12月19日衡水云森林化有限公司2,520,000.002,519,999.972,230,088.47672,000.00货物发出,取得收货和开票确认单
合计62,154,030.0055,921,197.9649,487,785.8224,226,180.0045,389,197.99

受疫情影响,下游产业链停工停产现象普遍,客户销售回款遇阻,目前尚欠货款1,053.20万元,期后与衡水云森林化有限公司就货款清偿计划协商一致,分次完成回款。

注:上表合同金额为含税金额,收入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3.收入确认

根据公司与客户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提货方式一般为工厂自提或公司送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收入确认政策的规定,企业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相关的商品销售收入。

(1)确认时点

1)内销业务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履行上述合同中约定的履约义务,客户已完成到厂区提货并验收合格,客户已取得了相关商品的控制权。

公司依据销售合同、收货和开票确认单、销售调拨单、装车凭证、送货单等文件确认营业收入,收入金额根据实际提货数量及合同单价,扣除增值税销项税后确认。

2)出口业务

根据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货物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毁损、灭失的风险)于装运港(即中国钦州港)装船时转移。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收入确认部分对应的商品运送至中国钦州港装船,并已办理完毕出口报关申请和放行手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贸易惯例,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后,风险即告转移,客户已取得了相关商品的控制权。

公司依据销售合同、价格确认单、报关单、放行条、提单等文件确认营业收入,收入金额根据实际装船数量及合同单价,扣除增值税销项税后确认。

(2)公司收入按总额法确认

公司林板产品、林化产品收入按总额法确认。

1)林板产品按总额法确认收入

公司从事林板业务是自产自销,在销售产品时不涉及其他方,自行向客户提供生产的板材,按总额法确认林板收入。

2)林化产品按总额法确认收入

公司通过委托加工模式开展林化业务,在履行林化产品销售合同义务时是主要责任人。

公司承担存货风险。公司承担已采购松脂的价格变动和质量风险,在加工产品收回出售前,承担实物安全、产品市场价格变动风险。销售后,承担质量、退

货风险。公司持有产品期间,能够自主决定持有或销售,享有承担产品市场价格变动的收益和风险。公司承担销售合同的履约责任。公司向客户销售控制的产品,有责任按照合同约定的履约时间、方式、质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违约,客户向公司追责,公司无法转移相关责任。

公司有权决定产品的销售价格。公司根据市场价格变化,与客户谈判,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拥有产品的自主定价权。

公司承担客户的信用风险。按照公司销售政策,根据客户情况、交易要素确定客户的信用期,由此产生的信用风险由公司承担。

因此,公司是林化产品销售的主要责任人,按总额法确认收入。

综上,上述收入确认相关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营业收入真实准确。

(二)结合近3年林板业务和林化产品主要客户与对应销售情况,行业与公司经营环境变化,分别说明报告期内林板和林化产品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未来业务发展是否具备可持续性,是否面临收入下降的风险,并充分揭示风险

1.林板业务

(1)主要客户与销售情况

单位:元

序号2019年度(含税)2020年度(含税)2021年度(含税)
客户销售额客户销售额客户销售额
1云南富庭商贸有限公司5,425,258.00大理新航建材有限公司6,086,922.00大理新航建材有限公司12,303,635.00
2大理新航建材有限公司4,301,097.00昆明山森商贸有限公司3,376,857.00北美枫情木家居(江苏)有限公司10,840,645.80
3云南海德信建设有限公司2,013,756.00云南海德信建设有限公司2,115,025.00深圳海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213,121.00
4昆明山森商贸有限公司1,777,790.00玉龙县金星建筑有限公司1,636,073.00四川弘华森工木业有限责任公司3,905,253.24
5云南立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681,910.00云南创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552,376.00PROWOOD(CAMBO DIA)FLOORINGCO.,L TD3,835,731.62
6丽江龙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492,241.00云南盛世恒瑞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189,328.00临沂市润乾进出口有限公司3,576,444.49
7云南银誉商贸有限公司1,417,310.00红河州盛泰建材有限公司1,154,290.00昆明山森商贸有限公司3,569,340.00
8红河州盛泰建1,401,850.00云南富庭商贸有1,142,180.00云南鹏乔建筑装饰工2,201,079.00
材有限公司限公司程有限公司
9云南科达装饰设计工程集团有限公司1,102,970.00临沧市创达商贸有限公司810,310.00云南立盈实创商贸有限公司2,050,636.00
10永胜县兴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882,580.00临沧金港商贸有限公司711,666.00云南海德信建设有限公司1,974,654.00

(2)行业与公司经营环境变化

1)行业环境变化环保监管趋严,绿色无醛产品需求增长,行业内企业大力布局家居制造行业,拓展产业链。受宏观政策、原材料价格波动和物流运输成本上升的影响,行业未来呈现集中度提高的趋势,拥有资金优势、产品优势和规模优势的龙头企业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2)公司经营变化公司地处云南,森林资源丰富,拥有营林造林业务,有利于公司实现林板一体化。2021年,公司在立足景谷、双产业协同发展的战略指导下,根据公司和区域特点,结合市场需求,增加单板、无胶板、贴面板产品。

(3)产品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1年,林板产品销售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为林板业务增长提供保障。

1)原材料供应

报告期,公司为保障原材料供应,通过购买原木、单板生产设备增加了单板供应,提高了单板质量;增加供应商,公司对当地单板生产商及其产能、质量、供货能力进行了调查,增加一批供应商,保障人造板原料供应。

2)生产设备投资

报告期,为提高胶合板产品产量和质量,投资400余万元,购买原木旋切设备、单板烘干设备,扩大单板生产,保障人造板原材料供应;投资60万元,改造纤维板生产线;通过收购股权,取得贴面板生产线;投资70余万元,改造电力和热力系统,使产品结构得到优化,提高了生产能力。

3)加强销售管理

根据产品类型灵活选择渠道。室内装修板及细木工板采取经销商分销模式,统一门头形象,统一发放宣传牌;模板产品则选择经销商加终端建筑公司方式。取消独家经销后,各区域客源大幅增加。

利用新媒体营销。从原来的传统销售转为多渠道经销,利用网络工具,通过木材交流群、土建工程群等,全方位宣传公司产品,增加订单数量。

4)调整产品结构

经过市场调研,减少了非常规、市场需求小的胶合板生产,提高了市场需求大的产品产量;结合板材市场需求和当地资源条件,增加了干单板、无胶板等产品生产,丰富了产品品类。

布局定制家具产业集中地之一的成都市场,通过收购成都缇尚新材料有限公司,从事贴面板生产和销售,2021年10月至12月,贴面板生产销售收入140万元。

(4)未来业务的可持续性

林板业务是主营业务之一,公司将依托当地稳定的原料供应、不断拓展的销售渠道、持续优化的产品结构,借助“航天”品牌优势,引入新技术、新设备,完成产品更新换代,实现林板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林化业务

(1)主要客户与销售情况

单位:元

序号2019年度(含税)2020年度(含税)2021年度(含税)
客户销售额客户销售额客户销售额
1景谷林化有限公司2,456,776.40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4,107,284.67衡水云森林化有限公司24,094,350.00
2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2,219,586.50四川一片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79,877.50景谷松晖商贸有限公司15,652,110.00
3重庆科冠化工有限公司376,155.00重庆科冠化工有限公司74,812.50昆明整侪商贸有限公司7,448,430.00
4四川一片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40,435.00河北森云贸易有限公司3,918,600.00
5广东天龙精细化工有限公司2,585,678.00
6云南天龙林产化工有限公司2,222,030.00

(2)行业与公司经营环境变化

1)行业发展向好

松香、松节油等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广泛,市场需求旺盛且稳定,广西、云南等地的林化企业具有优质的松脂资源,该区域的林化企业产品市场需求度较高。

2)经营战略明确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制定了战略发展规划,根据林化产业政策环境、行业发展、自身资源等,持续发展林化产业。

(3)产品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发展林化产业,收入取得大幅增长主要取决于:

一是发挥资金优势,投入资金5,000多万元,加大松脂采购力度。景谷当季的松脂基本没有外流,方便了脂农的交脂,有利于脂农增收。抓住松脂供应充足的市场机会,加工生产松脂4,416.01吨。

二是大力拓展产品销售市场,多渠道与客户联系,建立稳定的销售渠道,销售松香、松节油3,190.29吨,实现销售收入4,948.78万元。

三是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完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采购、生产、销售实现扁平化管理,严格原料和产成品的管控,降低了经营风险。

四是管理团队凭借多年积累的经验,能够及时把握行业发展动态,为林化业务持续、稳定运行提供了保障。

(4)未来业务的可持续性

林化业务是公司的主营业务,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发展战略规划,着眼长远发展,公司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保持林化业务健康发展:

1)扩大松脂原料供应

在原料保障上,继续稳定松脂原料供应渠道,加快推进公司+农户合作模式,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与村寨合作,推动乡村振兴,帮助脂农致富。

景谷是优质思茅松种苗的培育基地,公司将尝试繁育思茅松种苗,推广优质思茅松种苗繁育技术,促其产业化,提高思茅松采脂量。

2)保持生产的稳定性

为保证林化加工业务的稳定性和后续发展,在与受托加工方兴发林化签订《租赁协议》、《委托生产协议》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基础上,做好设备的管护,针对市场需求,优化工艺流程,在后续的合作中将严格履行好协议中的约定。

3)增加产品升级投入

加快推进歧化松香的技术改造,在歧化松香技改稳定达产后,继续与国际、国内林化科研机构合作,开发下游产品,延伸产业链,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业层级和利润率。

4)拓展销售市场在稳定现有客户基础上,营销策略将以大客户、终端客户、海外客户为拓展方向,重振思茅松香往日的辉煌,提升思茅松香相关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美誉度。

(5)可能面临的导致收入下降的风险因素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公司从事胶合板生产与销售,主要应用建筑、房地产、装饰装修等行业,与行业状况、宏观经济环境、居民收入水平以及消费者需求等因素具有较强的关联性。近年来,受房地产调控、疫情影响,市场需求放缓。若未来宏观经济走势、行业景气度下行,公司所处人造板行业市场需求降低,相关产品的销售数量或价格可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导致收入下降。

公司林化业务生产销售的松香、松节油、歧化松香,主要应用于胶粘剂行业、涂料行业、油墨行业、合成橡胶及合成塑料行业、电子化学品行业以及食品与化妆品行业等。若未来宏观经济走势、行业景气度下行,将导致公司所处林化行业市场产品需求和价格下降,使公司营收达不到预期。2)原材料供应风险公司所处林业产业,主要原料是原木、松脂,若未来出现林业政策调整、原材料供应减少,价格波动范围加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变化等情形,导致原木和松脂供应不稳定,公司面临收入下降,业绩下滑的风险。

3)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我国人造板行业企业多为中小型企业,市场集中度较低、行业竞争激烈。随着环保标准要求进一步提升,业内优质企业不断加大市场整合力度,部分缺乏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将会陆续退出,呈现市场份额向优质企业不断集中的趋势。若公司未来不能进一步提升品牌影响力和自身竞争优势,经营将会处于被动地位。

公司所处普洱市,林化加工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竞争激烈。若公司未来不能在原料供应、生产规模、技术提升等方面取得优势,盈利水平和收入将会面临很大挑战。

4)新冠肺炎疫情反复带来的风险

疫情防控常态化将对公司的产品销售及运输成本造成一定影响,若未来疫情长期得不到缓解,将会影响公司经营正常开展。

(三)比较国内外销售模式、产品、客户等,说明国外毛利率远高于国内毛利率,以及国内销售毛利率仅为0.31%的原因,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明确差异,是否具有合理性

1.林板业务国内外销售业务比较情况

项目国内销售国外销售
销售模式经销、直销模式直销模式
产品胶合板、单板、纤维板等桉木单板
客户主要客户包括大理新航建材有限公司、北美枫情木家居(江苏)有限公司等公司PROWOOD(CAMBODIA)FLOORINGCO.,LTD(大自然),是行业内知名的家居供应商,亦是公司林板业务的重要战略客户之一

2.毛利率情况

2021年公司林板业务总体销售毛利率0.12%,其中:桉木单板毛利率2.76%。桉木单板国内、国外销售业务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毛利率
国内1.67%
国际4.80%

国际业务较国内业务毛利率高的主要原因包括:

该笔单板产品质量和规格相比于国内订单更高,主要体现在产品干燥度更高、厚度更规范等方面,云南板材品质较其他地区好,故产品定价更高。

客户系终端厂商,相较客户其他海外供应商而言,公司供货的质量和数量更加稳定,公司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

3.国内销售毛利率为0.31%的原因,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明确差异,是否具有合理性

(1)林板、林化产品国内销售毛利率

国内销售品种营业收入(万元)营业成本(万元)毛利额(万元)毛利率
人造板7,653.877,660.22-6.35-0.08%
林化产品4,948.784,903.1045.670.93%
合计12,602.6412,563.3239.320.31%

公司人造板产品主要是胶合板、林化产品是松香、松节油。各类产品与同行业比较毛利率偏低。

(2)林板产品与同行业比较

公司林板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比较如下:

毛利率:%

可比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
永安林业4.41%6.31%5.34%
丰林集团21.84%24.25%11.63%
平潭发展10.55%12.19%9.69%
大亚圣象20.10%10.99%10.41%
行业平均14.23%13.44%9.27%
景谷林业(林板业务)3.60%8.41%0.12%

注:永安林业营业收入与毛利率取人造板制造业板块;丰林集团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取人造板行业;平潭发展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取林产品加工;大亚圣象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取中高密度板板块。

公司林板业务毛利率低于同行业的原因如下:

小规模企业的胶合板成本偏高,盈利能力低。上述同行业上市公司人造板产品主要中高密度纤维板、刨花板,设备工艺先进,原料主要为“次小薪材”或“三剩物”,成本较胶合板低,盈利能力高于胶合板。

公司生产规模与同行业相比较小,规模效应不显著。在原材料价格上涨的趋势下,材料采购成本大幅上升。

公司生产设备陈旧、生产效率低。公司林板产品厂房、设备较为陈旧,大部分为上世纪九十年代添置,生产效率相对较低。2021年下半年,公司完成了技改项目,生产效率与利润水平有所提升。但从全年数据来看,公司的生产效率相对偏低,生产规模与同行业相比较小,盈利水平偏低。

2021年,木材、化工原料等原、辅材料成本大幅上升,导致生产成本较高。林板产品受下游房地产、建筑行业下行及疫情影响,市场需求不足,竞争加剧,导致产品销售价格较上年下降,林板业务整体毛利下降。

总体来看,公司林板业务与同行业公司比较毛利率波动趋势相同,但公司在产品结构、生产规模和生产效率上与同行业存在一定差距。2022年,在技改完成后,公司将积极扩大生产规模,拓展下游市场,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3)林化产品与同行业比较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对比表如下:

可比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
华圣53.86%10.31%9.79%
其中:树脂16.90%未披露6.24%
松香-1.21%未披露10.70%
松节油-5.24%未披露9.29%
广东科茂20.00%22.73%23.36%
其中:松香树脂20.83%24.64%24.11%
松节油-2.59%13.23%19.37%
景谷林业29.13%20.360.92%
其中:松香-11.76%20.36-8.33%
松节油64.15%-25.05%

公司林化业务毛利率低于同行业的原因如下:

公司在原料供应与深加工方面与可比公司存在差距。虽然公司位于松脂集中产区,但公司没有松脂基地,华圣5拥有自己松脂基地,原料成本相对较低。广东科茂主要从事深加工行业,产品附加值高于公司产品。公司林化业务规模小,易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2021年,松香、松节油的市场价格波动明显,加之松脂价格与松香价格关联紧密,从收购松脂到产出产品需要一段时间,若松香销售期较松脂收购期产品价格下跌,则导致毛利率降低。

目前,公司正在进行原料供应渠道建设和林化产品深加工技改,该事项完成后,林化业务为公司贡献利润的能力将得到提高。

2021年,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和行业环境影响,公司国内销售毛利率为0.31%。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在业务规模、产品结构、原料供应方面存在差距,整体毛利率低于同行业。毛利率低具有合理性。

(四)结合账期管理政策、信用政策以及期后回款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大幅增长合理性,是否存在回收风险,并披露应收账款账期、当期以及期后回款情况,说明是否存在通过放松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况

1.公司信用政策

林板产品销售方面,金额不大的交易一般为现款现货,无账期。交易金额较大的,根据客户重要性、信用能力、交易条件,经审批后单笔授信,信用期1—2个月。

林化业务销售方面,根据客户重要性、信用能力、交易条件,经审批后单笔授信,信用期1—3个月。

2.应收账款增长的原因

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应收账款相应增长。2021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70.39%,应收账款相应增长。

根据信用政策,部分客户账期为30天内、60天内或90天内,货款支付具有滞后性,2021年应收账款大幅增长。

3.公司主要欠款客户的回收情况

单位:元

债务人名称合同执行金额期末余额账期报告期回款金额期后回款金额
衡水云森林化有限公司19,167,750.0018,167,750.001-3个月以内1,000,000.007,635,750.00
景谷松晖商贸有限公司13,145,460.009,113,460.001-2个月以内4,032,000.009,113,460.00
深圳海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213,121.008,213,121.001个月以内8,172,825.00
PROWOOD(CAMBODIA)FLOORINGCO.,LTD.3,835,731.623,835,731.621个月以内3,835,731.62
北美枫情木家居(江苏)有限公司10,840,645.803,786,013.801个月以内7,054,632.003,786,013.80
广东天龙精细化工有限公司2,585,678.002,585,678.002个月以内2,585,678.00
云南天龙林产化工有限公司2,222,030.001,532,550.001个月以内689,480.001,532,550.00
昆明整侪商贸有限公司6,695,580.00295,580.001个月以内6,400,000.00295,580.00
合计66,705,996.4247,529,884.4219,176,112.0036,957,588.42

衡水云森林化有限公司是河北地区经营松香的重点企业,受疫情导致的物流及下游供应链阻断的不利影响,期后未能全额回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客户分次完成回款。该客户从事松香购销业务十余年,经营正常,货款回收风险没有明显增加。综上,公司按信用管理政策审批授信,不存在通过放松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况。

会计师意见:

经核查:

公司收入确认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收入真实准确。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采取更新生产设备、调整产品生产结构、加强销售管理等措施,加大对林板和林化产品的投入和销售,导致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同时,采取保障原料供应、稳定生产、产品升级等措施,以增强业务的持续性。

受产品为中低端产品、设备陈旧、原(辅)材料价格上涨、下游市场下行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毛利率较低。

公司按信用管理政策审批授信,不存在通过放松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况。

问题四、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689.91万元,占年

度采购总额16.79%,而上年同期比例为96.55%。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2,703.5万元,同比增长419%。请公司补充披露:(1)供应商集中度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并按采购商品种类列示前五名供应商的名称、采购方式、采购金额、结算方式等情况,说明采购价格变动趋势与市场价格是否一致;(2)核实上述供应商与上市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资金往来,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3)结合报告期内各项业务的采购模式、结算政策等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说明应付账款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供应商集中度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并按采购商品种类列示前五名供应商的名称、采购方式、采购金额、结算方式等情况,说明采购价格变动趋势与市场价格是否一致

1.供应商集中度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本年采购的种类需求增多,因原有供应商无法满足增加的种类需求,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其他供应商进行采购。2021年,公司积极扩展主营业务,较上年增加林化产品、贴面板、干单板生产等业务,相应新增了大量的松脂、刨花板、原木等原材料采购,以及生产用旋切机、干燥机等固定资产采购。公司新增供应商,导致供应商集中程度下降。同时,松脂供应商为景谷当地脂农,均为个人,数量众多且分散,导致供应商集中程度进一步下降。

上述原因导致2021年公司供应商的集中程度下降,具有合理性。

2.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单位:元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方式采购金额结算方式
林板业务采购
1景谷承泽木业有限公司询比价采购7,848,810.82转账支付
2普洱盛然林业有限公司询比价采购7,184,921.52转账支付
3景谷县交运木材加工厂询比价采购5,364,161.11转账支付
4山东新港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议价采购3,323,320.00转账支付
5普洱森源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询比价采购2,532,631.54转账支付
合计26,253,844.99
林化业务采购
1艾姓自然人议价采购3,177,903.55转账支付
2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议价采购2,914,568.58转账支付
3苏姓自然人议价采购2,076,996.30转账支付
4何姓自然人议价采购2,024,261.20转账支付
5杜姓自然人议价采购1,847,253.60转账支付
合计12,040,983.23

上述林板业务采购供应商均系木材供应商;上述林化业务采购供应商中,自然人系松脂供应商,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系受托加工方。

3.原材料采购价格趋势变动情况

(1)林板原材料采购价格趋势

原木、单板和表板是公司生产胶合板、细木工板等人造板所需的主要原材料。2021年,公司原木、单板和表板采购价格的主要变动趋势如下图所示:

表1-2021年度公司原木采购价格变动情况

表2-2021年度公司单板采购价格变动情况

表3-2021年度公司表板采购价格变动情况

原木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如下:

上述图表趋势对比可知,2021年中国市场原木价格指数整体呈上升趋势,月度间存在上下波动,于2021年10月达到峰值,之后总体略有回落,12月小幅回升。

2021年公司原木采购价格呈整体上升趋势,于2021年9月达到峰值后开始回落;单板采购价格同样呈整体上升趋势,于2021年8月达到峰值后开始回落,并于2021年12月略有回升;表板采购价格呈整体上升趋势,在2021年5月和10月达到峰值。

上述变动情况表明,公司原木、单板采购价格波动与中国市场原木价格指数

整体上呈正相关关系,月度间波动不同主要受树种、地区等影响;表板采购价格波动与中国市场原木价格指数基本走势一致,但由于表板为原木下游制品,其价格可能滞后于原木价格波动,且受到人力、工艺、原木质量和规格等各方因素影响,故其变动趋势与原木不完全一致。

(2)松脂价格趋势

松脂是公司生产松香、松节油所需的主要原材料。2021年度,公司松脂采购价格的变动趋势如下图所示:

2021年,中国松脂价格指数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数据来源:华讯松香网

将上述两个图表趋势对比,中国松脂价格指数从2021年5月起下跌,于2021年8月达到谷值,而后开始回升,直至2021年10月后呈平稳趋势。

公司松香采购价格趋势自2021年5月开始下跌,于2021年8月达到谷值,而后回升,直至2021年10月达到峰值后又开始回落。

上述变动情况表明,公司松脂采购价格波动与中国松脂指数变动趋势呈正相关关系。综上,报告期内,公司采购价格变动趋势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二)核实上述供应商与上市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资金往来,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公司林板业务、林化业务前五名原料供应商与上市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如下:

序号供应商名称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与大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林板业务采购
1景谷承泽木业有限公司
2普洱盛然林业有限公司
3景谷县交运木材加工厂
4山东新港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5普洱森源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林化业务采购
1艾姓自然人
2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
3苏姓自然人
4何姓自然人
5杜姓自然人

上述供应商除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系关联方,其他供应商与上市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021年公司委托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加工林化产品并支付加工费,同时收回期初应收货款。除此之外,公司与上述供应商仅发生原材料采购业务并支付原材料采购款,无其他资金往来,也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三)结合报告期内各项业务的采购模式、结算政策等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说明应付账款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1.林板业务

(1)采购和结算模式

公司林板业务的主要供应商为木材生产与销售企业、辅材生产与销售企业、林木种植个体户等。在采购方式上,主要采用询比价的方式进行采购。具体程序为:采购申请审批——向供应商发送《询价单》——供应商报价——采购价格审批小组审议——合同审批及签订合同——供应商到厂交货——验收并开具收料单、质检报告——对账结算——办理付款审批流程——财务审核并付款。

上述采购均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报告期内采购和结算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2)年末应付账款增长情况

2021年和2020年年末应付账款主要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年末余额截止目前已付款金额
景谷承泽木业有限公司1,648,880.441,648,880.44341,061.29
景谷县交运木材加工厂1,452,481.001,452,481.00
普洱森源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景谷木材加工厂1,064,973.521,064,973.52
常州康美木业有限公司978,328.80978,328.80
景谷春林造林有限责任公司635,838.61
广西中航木业有限公司504,180.13504,180.13
思茅区璐蕊康元木材加工厂204,970.00
合计6,284,682.505,648,843.89546,031.29
林板业务应付账款总计12,209,607.20914,469.51
占比51.47%59.71%

上述应付账款均系采购原材料木材产生的应付货款。

2.林化业务

(1)采购和结算模式

1)原材料公司直接面向云南景谷当地脂农(个人)采购原材料松脂,具体程序为:通过信息渠道发布收购价格信息——联系脂农——与脂农商谈供应价格——脂农交脂到指定地点——对松脂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开具验收单——收集脂农信息(脂农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并填写领款条)——办理付款手续、建立收购台账——财务审核——办理付款审批流程——财务付款。2)委托加工公司委托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进行林化产品的加工生产,具体程序为: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原材料移交受托方——受托方生产加工——移交产品、办理产品移交单——办理委托加工结算单——取得发票——办理付款审批流程——财务审核并付款。上述采购均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报告期内采购和结算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2)年末应付账款增长情况

2021年和2020年年末应付账款主要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年末余额截止目前已付款金额
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2,183,628.732,183,628.73
艾姓自然人1,096,972.501,096,972.50
王姓自然人415,512.00415,512.00
李姓自然人409,364.00409,364.00
刘姓自然人401,108.70401,108.70
冯姓自然人349,829.60349,829.60
景谷林化有限公司168,235.10
合计4,856,415.534,856,415.53168,235.10
林化业务应付账款合计12,092,575.63245,301.82
占比40.16%68.58%

上述应付账款均系采购原材料松脂和委托加工方产生的应付货款。

3.应付账款增长的合理性

截止2021年末,公司应付账款同比增长419.11%,主要系公司2021年度生产和销售大幅增长,所需的原材料采购增加所致。同时,四季度为当地非雨季,松脂、木材需要备货,以保证下年一季度新增订单的正常生产。因而,应付账款增长具有合理性。

会计师意见:

经核查,公司采购原材料种类和数量需求增多,面向的供应商类型变化,导致报告期内供应商集中度下降。公司主要原料木材、松脂采购价格变动趋势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基本一致。除关联方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外,公司供应商与上市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受采购增加和期末备货影响,报告期末应付账款出现增长具有合理性。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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