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7月15日(星期二)召开。公司实有董事6名,参加表决
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补充公司日常流动资金,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借款2,500万元,借款期限
年,借款利率为
3.00%/年,无需公司提供抵押或担保,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并签署有关合同文本及文件。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情可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7)。
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详情可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8)。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