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旅酒店(600258)_公司公告_首旅酒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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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旅酒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3月24日下午召开专门会议,对本次会议提交的审议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四位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形成一致的独立意见,公告如下:

一、关于因解决同业竞争收购酒店管理公司资产涉及2024年度业绩承诺履行情况的审核意见

2023年4月15日首旅集团出具《首旅集团关于拟出售资产的业绩与补偿承诺》,对注入的酒店管理公司资产2023-2025年三年业绩进行了承诺。在业绩承诺期内的每一会计年度,上市公司均聘请了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承诺资产实现净利润数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并在业绩承诺期内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实现的具体数据情况。

经独立董事审议2024年度诺金公司和安麓管理的专项审计报告,我们对两家公司经审计的业绩报告无异议。同意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2024年诺金公司业绩优秀,剩余承诺期即2025年顺利完成总承诺数可以基本确定。对于连续两年亏损的安麓管理公司,我们将加强2025年日常经营关注与业绩改善的趋势跟踪。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时,若业绩承诺资产在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经审计实际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额未达到承诺累计净利润,我们将督促相关方对承诺过的事项提出有效解决方案,以做到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控股股东首旅集团获得财务资助额度的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2025年公司拟向首旅集团获得财务资助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各项资金需求。我们已经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查阅了该关联交易事项往年的相关文件与交易明细,认为2025年度申请获得的资助额度符合公司预计的经营需要,该事项未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后,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我们对该事项已进行了事前审查,并查阅了该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文件,由于公司与关联方都属于旅游服务行业,企业之间存在上下游关系,存在相互提供服务的需求,因此这类关联交易不可避免。

2024年国内商务旅游复苏,公司与首旅集团实际发生金额比预计金额增加,是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增加所致,但增加的金额比例较小,且在合理区间内。关联交易额与公司整体经营规模相比占比很小,对公司经营无实质影响,且未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无异议。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算总金额合理,符合整体旅游行业发展趋势。

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自愿、诚信的原则。关联交易行为符合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后,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与第二大股东携程上海及其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主要系关联方企业通过 OTA平台为公司输送客源,同时公司支付关联方销售佣金的业务。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已进行了事前审查,该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可避免的正常业务,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且未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4年由于国内商旅业务的快速复苏,本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实际发生额比预计增加,均是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增加所致,符合市场规律。

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自愿、诚信的原则。

按照目前2025年国内旅游业务增长趋势,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已进行了全面审阅,认为公司与第二大股东携程上海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提高以及提高幅度合理,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

的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后,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与首旅集团财务公司2025年度资金存放等预计业务的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提供的2024年度与首旅集团财务公司进行的存款业务、贷款业务和授信业务的文件及帐务,我们认为2024年度发生的各项业务符合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议案要求,发生的资金业务对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在首旅集团财务公司进行存款业务、贷款业务和授信业务,我们对该事项已进行了事前审查,预计发生的业务预估合理,这些业务均是遵循市场定价原则情况下进行的,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未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发生。财务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基准利率在法定范围内浮动,除符合前述标准外,应不低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期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财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使用费率以不高于市场同期贷款利率为准。

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后,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公司分别在2017年、2020年、2023年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了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办理存款、信贷、结算等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批准财务公司可以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业务。目前公司正在执行的协议是2023年与财务公司签署的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规要求,及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业务需求的变化,公司与财务公司就《金融服务协议》部分条款内容进行重新约定,拟重新签订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

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实施会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后,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方承诺履行情况的审核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他方所做的相关公开承诺均有效履行,2024年年度报告中详尽披露了各个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控股股东积极推动承诺事项的进一步的实施。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方承诺履行情况事项无任何异议。

独立董事: 李燕 伏军 张焕杰 沈杰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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