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6证券简称:广汇能源公告编号:2025-045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广汇能源”)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广汇集团”)于2025年5月16日与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富德寿险”)、深圳富德金蓉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富德金控”)分别签署了《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将所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976,357,162股(简称“标的股份”)予以转让,占公司总股本15.03%。?协议转让完成后,富德寿险持有公司股份638,561,096股,占公司总股本9.83%,富德金控持有公司股份337,796,066股,占公司总股本5.20%;广汇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303,098,651股,占公司总股本20.06%,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信心及对公司内在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富德寿险、富德金控作为新引入的长期价值投资者,已承诺自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60个月内不会减持标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合规性确认,以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控股股东广汇集团及富德寿险、富德金控分别出具的《股份转让协议》、《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材料,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转让概述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广汇集团基于自身资产管理需求,积极引入长期价值投资者赋能产业发展,助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以最佳业绩持续提升股东投资回报。广汇集团于2025年5月16日与富德寿险、富德金控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所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638,561,096股、337,796,0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9.83%、5.20%,分别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富德寿险、富德金控;转让单价均为6.35元/股,转让价款为4,054,862,959.60元、2,145,005,019.10元;股份转让数量合计976,357,16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03%,股份转让价款合计6,199,867,978.70元。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变动数量(股) | 变动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广汇集团 | 无限售流通股 | 2,279,455,813 | 35.09 | -976,357,162 | -15.03 | 1,303,098,651 | 20.06 |
受让方为一致行动人合计 | 无限售流通股 | - | - | 976,357,162 | 15.03 | 976,357,162 | 15.03 |
其中:富德寿险 | 无限售流通股 | - | - | 638,561,096 | 9.83 | 638,561,096 | 9.83 |
富德金控 | 无限售流通股 | - | - | 337,796,066 | 5.20 | 337,796,066 | 5.20 |
(二)受让方一致行动人关系说明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富德寿险与富德金控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的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长沙路2号(广汇美居物流园)
注册资本:517,144.801万元法定代表人:孙广信成立日期:1994年10月1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625531477N经营范围:房地产业、汽车组改装业、证券业、化工机械制造业、环保锅炉制造业、液化天然气业、煤化工项目、汽车贸易及服务的投资;高科技产品开发;会展服务;销售:机械、设备、车辆配件、建筑和装修材料、矿产品,有色金属、金属材料、金属制品、针纺织品、化工产品、五金产品、石油及制品、食品、木材;商务信息咨询,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股东:孙广信持股50.0570%等。广汇集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六条等规定的情形。
(二)受让方的基本情况受让方一:富德寿险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01号生命保险大厦27、28、
29、30层注册资本:11,752,005,497元人民币实缴资本:11,752,005,497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方力成立日期:2002年3月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36677639J经营范围: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个人定期死亡保险、个人两全寿险、个人终身寿险、个人年金保险、个人短期健康保险、个人长期健康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团体定期寿险、团体终身保险、团体年金保险、团体短期健康保险、团体长期健康保险、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它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保险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保险
兼业代理业务(凭许可证经营)。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
主要股东:深圳富德金蓉控股有限公司持股20.00%等。富德寿险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富德寿险本次受让股份资金来源为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A。受让方二:富德金控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深圳富德金蓉控股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福中一路1001号生命保险大厦三十八层3811房注册资本:504,000万元实缴资本:504,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峻成立日期:2004年4月1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60484909E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股东:富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富德金控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富德金控本次受让股份资金来源为集团内自有资金。
(三)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关系转让方与受让方不存在股权、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不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等。
三、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协议一:广汇集团与富德寿险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转让当事人转让方: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让方: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转让方及实控人孙广信
2、标的股份转让方持有的广汇能源638,561,096股股份,占广汇能源总股本的9.83%。
3、转让价款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人民币6.35元/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4,054,862,959.60元。
4、标的股份主要交割先决条件
(1)本协议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已经各方有效签署并已生效。
(2)转让方、受让方股东会和董事会已按照中国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交易和交易文件作出同意的有效决议,且本次交易和交易文件已获得其他许可或批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者集中审查,如涉及)。
(3)上市公司已按照相关监管要求披露本次交易,并已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
(4)转让方和受让方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就本次交易出具的转让确认意见。
(5)各方已有效签署与标的股份交割相关的文件,并已准备完毕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受让方名下所需的全部文件。
(6)转让方对标的股份拥有完全所有权,标的股份的权属清晰完整,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之情形等。
5、转让价款的支付安排
在本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和受让方共同在受让方确定的银行以受让方的名义开立共同监管银行账户(简称“共管账户”),该共管账户作为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专用账户。在转让方和受让方取得转让确认意见后至交割日前,受让方将股份转让价款支付至共管账户。
自交割日起2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委派代表在共管账户所属银行柜台办理股份转让价款的划款手续,将股份转让价款划转至转让方书面指定的转让方银行账户。
6、税费负担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各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因本次交
易事宜所产生的税费。
7、违约责任转让方、受让方若因本次股份转让相关事项触及违约责任相关条款,均应按照协议约定各自承担责任和义务,具体以协议约定为准。
8、协议的生效本协议自转让方和受让方盖章、转让方和受让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实控人签字之日起成立并自如下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转让方、受让方股东会和董事会已按照中国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交易及本协议作出同意的有效决议;本次交易及本协议已获得其他许可或批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者集中审查,如涉及)等。
9、争议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任何一方向其他方发出通知之日起的30日内不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则该方可将该争议提交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等。协议二:广汇集团与富德金控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转让当事人转让方: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让方:深圳富德金蓉控股有限公司保证方:转让方及实控人孙广信
2、标的股份转让方持有的广汇能源337,796,066股股份,占广汇能源总股本的5.20%。
3、转让价款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人民币6.35元/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145,005,019.10元。
4、转让价款的支付安排
(1)自交割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将股份转让价款1,072,502,509.55元支付至转让方书面指定的转让方银行账户。
(2)自交割日起17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将股份转让价款1,072,502,509.55元支付至转让方书面指定的转让方银行账户。
注:协议一和协议二仅在协议转让当事人、标的股份数量、转让价款及支付安排方面有所不同,其余主要条款约束性表述内容均保持
一致性,不再赘述。上述协议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此,协议各方具体执行均以所签署的最终生效性协议为准。
四、本次协议转让相关承诺及其他事项
1、承诺事项为促进广汇能源长期稳定发展,富德寿险、富德金控分别出具《承诺函》,承诺自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60个月内,均不会减持标的股份。同时,在前述期限内,标的股份因公司实施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而衍生的广汇能源股份,仍遵守前述股份限售安排。
2、担保事项基于广汇集团与富德金控所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富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此协议项下富德金控的支付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违约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出具了担保函。
五、风险提示及相关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所涉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后,广汇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303,098,6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6%,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分别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广汇集团)、《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富德寿险)、《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富德金控)。
4、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确认后,方可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协
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