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600256)_公司公告_广汇能源: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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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5-09

证券代码:600256证券简称:广汇能源公告编号:2025-04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7/23,由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40,000万元~80,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10.29元/股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69,699,500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0616%
实际回购金额504,980,358.52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5.73元/股~8.40元/股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九届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股份回购所支付金额已超过方案预计金额的最低限额,且综合考虑业务统筹安排,同意提前终止股份回购实施,即回购期限提前届满且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九届第七次会议、监事会第九届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7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的自有资金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自

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全部予以注销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4年8月8日披露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主要方案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公司当前经营状况及发展态势良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内在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立足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为维护公司市值和股东利益,提升每股收益及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树立企业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经审慎研究,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广汇集团”)提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并将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本次将回购的股份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即实施完毕: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股份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

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股份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拟回购数量(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回购资金总额(万元)回购实施期限
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3,887.27–7,774.540.59-1.1840,000-80,000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4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10.29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3,887.27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59%;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8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10.29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7,774.54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18%。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缩股、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数量将按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29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2024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2024-054、055、056、057、058、059、061、062、063及064号等公告。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8月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并于2024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号)。

(二)2024年8月8日至2025年5月7日期间,公司披露了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相关公告,及时履行了股份回购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3日、2024年10月9日、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3日、2025年1月3日、2025年2月6日、2025年3月5日、2025年4月2日及2025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081、092、102及2025-002、017、021、025、042号)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0号)等相关公告。

(三)截至2025年5月7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9,69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616%;最高成交价为8.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73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504,980,358.52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实施股份回购所支付金额已超过方案预计金额的最低限额。

上述情况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原因和决策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等相关规定,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合理实施回购。截至2025年5月7日,公司实施回购使用金额已超最低限额,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可自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九届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股份回购所支付金额已超过方案预计金额的最低限额,且综合考虑业务统筹安排,

同意提前终止股份回购实施,即回购期限提前届满且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四、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对公司的影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提前终止回购股份并注销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等产生影响。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五、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相关事项,具体详见公司2024-054、055、056、057及058号等公告。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和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及利益输送等行为。

六、股份注销安排经申请,公司将于2025年5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69,699,500股,并适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七、股份变动表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本次回购前本次回购股份总数本次拟注销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本次拟注销股份(股)本次不注销股份(股)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6,565,755,139100.0069,699,500-6,496,055,639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04,052,6751.584869,699,500-104,052,6751.6018
股份总数6,565,755,139100.0069,699,500-6,496,055,639100.00

八、回购注销后公司相关股东持股变化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变动前持股数量(股)变动前持股比例(%)变动后持股数量(股)变动后持股比例(%)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279,455,81334.71732,279,455,81335.0898

九、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数量合计69,699,500股,其中:本次注销股份69,699,500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回购股份104,052,675股,公司已于2025年4月23日分别召开了董事会第九届第十五次会议、监事会第九届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资的议案》,拟将上述剩余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履行注销程序。(具体详见公司2025-033号公告)

十、风险提示公司本次实施回购的股份均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暂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等相关权利。公司后续将依照相关规定适时办理回购股份注销业务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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