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91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0月22日以传真方式、电子邮件方式或亲自送达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新疆库尔勒市团结南路48号小区冠农大厦十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2023年10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新增预计担保的议案》(详见2023年10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新增预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6)
同意:1.下述公司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单笔或累计,为前次新疆银通棉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通棉业”)及其子公司巴州冠农棉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冠农棉业”)、巴州顺泰棉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顺泰棉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信贷、贸易融资、票据及资金等综合银行业务追加担保方,及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如下(单位:亿元):
序号 | 被担保公司 | 公司已审议的预计担保 | 本次新增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方 | ||
流动资金贷款担保 | 其他担保 | 新增担保方 | 预计担保额度 | ||
1 | 银通棉业 | 2.1 | 0.6 | 冠农棉业 | 3.5 |
2 | 冠农棉业 | 3.6 | 0.6 | 银通棉业 | 6 |
3 | 顺泰棉业 | 0.3 | 银通棉业 | 0.5 | |
合计 | 6 | 1.2 | 10 |
追加担保方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并计算本次预计增加担保总额4亿元,除此外,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可以在增加后的总额度范围内,将担保额度在上述被担保的各公司之间调剂使用,其中: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公司处获得调剂的担保额度;
2.银通棉业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单笔或累计为新疆万德利棉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德利棉业”)、新疆达丰棉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丰棉业”)、新疆天鹰鑫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鹰鑫绿”),按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3.744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将其持有的万德利棉业、达丰棉业、天鹰鑫绿的股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具体如下(单位:亿元):
序号 | 被担保方 | 银通棉业 持股比例 | 总担保额度 需 求 | 本次银通棉业 预计担保额度 | 担保方式 |
1 | 万德利棉业 | 60% | 2 | 1.2 | 连带责任担保,并将其所持的被担保方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
2 | 达丰棉业 | 60% | 2 | 1.2 | |
3 | 天鹰鑫绿 | 60% | 2.24 | 1.344 | |
合计 | 6.24 | 3.744 |
3.为在总体风险可控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以确保本次被担保的各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银通棉业可以在本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将本次担保额度在本次被担保的各公司之间调剂使用,其中: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公司处获得调剂的担保额度;
4.上述担保事项,担保期限均为主债权到期之日起1-3年,可在担保额度和担保期限以内循环使用;
5.本次追加担保方及新增担保事项,授权期内发生的,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董事长进行签批。
6.授权期内发生对上述公司的担保总额,超出本次批准额度后发生的每一笔对外担保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拟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议案》(详见2023年10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拟实施1.0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7)
同意全资子公司新疆红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不超过2,510.28万元对流转的
1.04万亩土地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意授权经理层负责具体办理该项目建设的全部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议案》(详见2023年10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2023年10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9)
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共计13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2023年10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090)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 报备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