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农股份(600251)_公司公告_冠农股份:关于2025年度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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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03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额度: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周转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日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 委托理财投资种类: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收益较高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 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在该额度及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七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投资种类虽然为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难以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周转的情况下,对日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 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日常暂时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在该额度及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

(三) 投资种类

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收益较高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和国债逆回购产品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四) 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五) 实施方式

为便于后期工作高效开展,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期限、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门及各级财务部门严格按照公司理财业务管理制度办理相关业务,并就该事项实施情况及进展情况及时向董事会进行报告。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七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周转的情况下,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日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于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收益较高的低风险理财产品。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为便于后期工作高效开展,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投资种类虽然为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难以预期。同时还存在相关工作人员操作及监控风险。针对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及投资产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二)财务人员对投资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控制监督,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三)公司财务部负责建立台账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规范做好会计核算工作。

(四)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委托理财业务进行审计监督。

(五)公司证券投资部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

四、 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对日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交易性金融资产”等项目列示,取得理财收益计入“投资收益”,最终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3日

? 报备文件

1、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三十六次监事会决议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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