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成城(600247)_公司公告_ST成城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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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成城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亦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国家规定,公司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修订并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收入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政策的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使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次监事会决议;

3、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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