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作出如下说明:
2019年9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为解决企业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中的实际问题,针对2019年1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的有关情况,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的基础上,财政部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同时废止。
根据《修订通知》,公司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