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经认真审阅查证相关资料后,对公司预测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2021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的采购商品、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接受劳务行为,关联交易的价格、定价方式和依据客观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进行审议。二〇二一年四月十日
独立董事:
马元驹 狄瑞鹏 钟扬飞 童成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