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43证券简称:*ST海华公告编号:临2025-029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茫崖源鑫能源有限公司收购巴州鲁新鼎盛燃气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在巴州鲁新鼎盛燃气有限公司(下称:“鲁新鼎盛”)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4,301.40万元(评估基准日2025年5月31日)的基础上,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青海华鼎”或“公司”)控股子公司茫崖源鑫能源有限公司(下称:“茫崖源鑫”)拟与徐海波、徐瑶瑶、鲁新鼎盛签署《收购协议》,约定控股子公司茫崖源鑫以现金(现金为上市公司增资茫崖源鑫的款项)4300万元取得鲁新鼎盛100%的股权。
2、本次收购鲁新鼎盛100%的股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本次交易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1、基于鲁新鼎盛所处的天然气行业和地理位置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以及为未来业绩提供新的增长点。在鲁新鼎盛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4,301.40万元(评估基准日2025年5月31日)的基础上,公司控股子公司茫崖源鑫拟与徐海波、徐瑶瑶、鲁新鼎盛签署《收购协议》,约定控股子公司茫崖源鑫以现金4300万元取得鲁新鼎盛100%的股权。
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全票审议通过了《青海华鼎关于控股子公司茫崖源鑫收购鲁新鼎盛100%股权的议案》,并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股权收购的所有事项。根据《公司章程》,本次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名称:自然人一:徐海波(持有鲁新鼎盛98%股权);自然人二:徐瑶瑶(持有鲁新鼎盛2%股权)
2、自然人一身份证号:370523197403******;自然人二身份证号:370523200206******
3、住址: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海波、徐瑶瑶与上市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巴州鲁新鼎盛燃气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825MA79GJHPXF
3、住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且末县沙漠公路(萨勒瓦墩)315国道1898+900米处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徐海波
6、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7、成立日期:2021年07月01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汽车加气经营;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燃气经营;成品油零售;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五金产品零售;日用杂品销售;轮胎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鲁新鼎盛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本次交易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和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10、财务状况:(近一年近一期):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25]第ZC5009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标的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5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2,553.63 | 2,962.29 |
净资产 | 930.88 | 951.44 |
营业收入 | 2,390.08 | 3,337.34 |
净利润 | -29.70 | -43.76 |
11、主要业务情况:CNG、LNG加气服务以及成品汽油、柴油的运营管理。
12、股权结构图:
四、交易标的评估情况根据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卓信大华评报字(2025)第8775号的茫崖源鑫能源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巴州鲁新鼎盛燃气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本次标的资产评估机构采用了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方法同时进行了评估。
(一)评估报告的摘要内容如下:
(1)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评估对象为委托人指定的巴州鲁新鼎盛燃气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为巴州鲁新鼎盛燃气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经审计后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账面资产总计2,553.6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53.33万元,非流动资产1,500.30万元;账面负债总计1,622.7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622.75万元,非流动负债0.00万元;账面净资产930.88万元。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基准日:2025年05月31日。
评估方法:收益法、资产基础法。
评估结论:本资产评估报告选用收益法之评估结果为评估结论,即:账面净资产930.88万元,评估价值4,301.40万元,评估增值3,370.52万元,增值率362.08%。
巴州鲁新鼎盛燃气有限公司徐海波
徐海波 | 徐瑶瑶 |
98%
98% | 2% |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明细表和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本次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超过本报告使用有效期不得使用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应注意本报告正文中的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所产生的影响。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截至交易基准日2025年5月31日,交易标的巴州鲁新鼎盛燃气有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经审计的账面价值为930.88万元,本次交易聘请了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2025年5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结论为4,301.40万元,增值额为3,370.52万元,增值率为362.08%。由于标的在近期未发生股权变更,故无公开市场价格。
1、潜在风险
(1)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区域发展政策
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区域发展政策对区域内经济发展产生影响,从而对区域内公路运输量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燃气销量。
(2)燃气价格波动风险
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存在波动,燃气价格波动可能影响公司的燃气销量。
2、公平合理性分析
(1)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
经查询申银万国-公用事业--燃气,截止2025年6月30日市盈率(TTM)如下表所示:
证券代码 | 证券名称 | 市盈率 |
831010.BJ | 凯添燃气 | 79.3374 |
834014.BJ | 特瑞斯 | 31.2671 |
600635.SH | 大众公用 | 28.8160 |
600681.SH | 百川能源 | 14.1369 |
600803.SH | 新奥股份 | 13.3366 |
600903.SH | 贵州燃气 | 246.7996 |
600917.SH | 重庆燃气 | 23.4939 |
601139.SH | 深圳燃气 | 12.9352 |
603053.SH | 成都燃气 | 17.3888 |
603080.SH | 新疆火炬 | 14.7979 |
603318.SH | 水发燃气 | 32.6270 |
603393.SH | 新天然气 | 9.9717 |
603689.SH | 皖天然气 | 12.6298 |
603706.SH | 东方环宇 | 19.8053 |
605090.SH | 九丰能源 | 9.9667 |
605169.SH | 洪通燃气 | 15.5390 |
605368.SH | 蓝天燃气 | 16.2507 |
000407.SZ | 胜利股份 | 23.9891 |
000593.SZ | 德龙汇能 | 259.0827 |
001299.SZ | 美能能源 | 29.1214 |
002259.SZ | 升达林业 | 164.7939 |
002267.SZ | 陕天然气 | 12.5870 |
002700.SZ | 万憬能源 | 39.3877 |
002911.SZ | 佛燃能源 | 15.5910 |
300332.SZ | 天壕能源 | 37.1230 |
算术平均 | 47.23 | |
算术平均(考虑流动性折扣后) | 33.53 |
(数据来源:同花顺iFinD)
根据盈利预测,标的企业在2025年-2029年的市盈率如下表所
示:
项目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2028年 | 2029年 |
PE | 43.84 | 15.22 | 13.71 | 13.73 | 11.79 |
标的公司未来五年的预测期市盈率为19.66,要低于考虑流动性折扣后的市盈率平均数33.53。
(2)同类并购投资估值水平
经查询近年来燃气行业收购案例,估值PE与本次标的对比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企业名称 | 并购标的 | 评估金额 | 市盈率(PE) | 评估基准日 |
1 | 新疆火炬 | 玉山县利泰天然气有限公司100%股权 | 12,500.00 | 13.5 | 2025年3月31日 |
2 | 德龙汇能 | 曲靖市马龙区盛能燃气有限公司70%股权 | 17,010.00 | 23.5 | 2023年2月28日 |
3 | 水发燃气 | 山东胜动燃气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 34,568.24 | 12.7 | 2024年3月31日 |
4 | 青海华鼎 | 茫崖源鑫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 | 5,083.88 | 9.2 | 2024年7月31日 |
5 | 首华燃气 | 永和县伟润燃气有限公司51%股权 | 34,879.00 | 11.1 | 2023年12月31日 |
6 | 新疆火炬 | 江西国能燃气有限公司60%股权 | 29,700.00 | 38 | 2023年5月31日 |
7 | 陕天然气 | 汉中新汉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 | 1,750.49 | 77.8 | 2022年7月31日 |
8 | 九丰能源 | 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 180,000.00 | 5.4 | 2021年12月31日 |
9 | 新奥股份 | 新奥舟山90%股权 | 857,520.00 | 14.94 | 2021年12月31日 |
10 | 百川能源 | 荆州天然气100%股权 | 87,920.00 | 11.26 | 2016年12月31日 |
11 | 百川能源 | 阜阳国祯燃气100%股权 | 134,422.39 | 11.41 | 2018年3月31日 |
12 | 百川能源 | 涿鹿大地燃气100%股权 | 19,543.00 | 2019年8月31日 | |
13 | 百川能源 | 绥中大地天然气管道100%股权 | 2,504.78 | 2019年8月31日 | |
14 | 成都燃气 | 成都凯能天然气100%股权 | 29,200.00 | 12.04 | 2020年5月31日 |
15 | 成都燃气 | 四川晶盛燃气管网资产100% | 4,858.00 | 2020年5月31日 |
16 | 佛燃股份 | 武强县中顺天然气80%股权 | 4,964.11 | 2019年1月15日 | |
17 | 佛燃股份 | 佛山综合能源80%股权 | 10,505.12 | 2021年9月30日 | |
18 | 九丰能源 | 四川远丰森泰100%股份 | 180,200.00 | 5.77 | 2021年12月31日 |
19 | 蓝田燃气 | 长葛蓝天52%股权 | 40,051.00 | 14.81 | 2021年12月31日 |
20 | 胜利股份 | 江西尚典晟实业100%股权 | 10,607.78 | 2017年4月30日 | |
21 | 胜利股份 | 重庆胜邦燃气有限公司100%股权 | 66,556.00 | 2017年12月23日 | |
22 | 胜利股份 | 淄博绿川燃气有限公司62.7040%股权 | 13,121.73 | 17.82 | 2016年7月31日 |
23 | 胜利股份 | 安阳北方胜利燃气有限公司60%股权 | 6,783.13 | 2016年11月20日 | |
24 | 胜利股份 | 温州胜利港耀天然气55% | 17251.09 | 2017年6月30日 | |
25 | 水发燃气 | 银川中油精诚100%股权 | 41263.74 | 9.86 | 2019年6月30日 |
26 | 水发燃气 | 美源辰能源100%股权 | 55,252.77 | 12.22 | 2020年4月30日 |
27 | 水发燃气 | 豪迈新能源100%股权 | 54,296.80 | 12.73 | 2020年4月30日 |
28 | 水发燃气 | 通辽隆圣峰51%股权 | 20,588.70 | 30.18 | 2021年6月30日 |
29 | 水发燃气 | 铁岭隆圣峰51%股权 | 10,296.90 | 24.70 | 2021年6月30日 |
22 | 昆仑燃气(打包收购新天然气10个项目) | 米泉鑫泰51%股权 | 27,364.93 | 8.19 | 2019年10月31日 |
23 | 乌市鑫泰51%股权 | 3,504.20 | 2019年10月31日 | ||
24 | 阜康鑫泰51%股权 | 5,550.32 | 2019年10月31日 | ||
25 | 五家渠鑫泰51%股权 | 14,098.48 | 2019年10月31日 | ||
26 | 鑫泰长通51%股权 | 700.37 | 2019年10月31日 | ||
27 | 库车鑫泰49%股权 | 7,504.53 | 2019年10月31日 | ||
28 | 焉耆鑫泰49%股权 | 3,514.18 | 2019年10月31日 | ||
29 | 博湖鑫泰49%股权 | 2,077.72 | 2019年10月31日 | ||
30 | 和硕鑫泰49%股权 | 365.59 | 2019年10月31日 | ||
31 | 新疆鑫泰压缩天然气49%股权 | 3,518.28 | 2019年10月31日 | ||
32 | 昆仑燃气(打包收购金鸿控股17个项目) | 泰安泰港80% | 16,409.65 | 9.84 | 2019年2月28日 |
33 | 泰安港新74% | 14,300.99 | 2019年2月28日 | ||
34 | 衡阳天然气34% | 19,446.98 | 2019年2月28日 | ||
35 | 衡阳西纳天然气100% | 7,374.20 | 2019年2月28日 | ||
36 | 湘潭中油新兴60% | 14,092.20 | 2019年2月28日 | ||
37 | 韶山中油金鸿100% | 2,167.00 | 2019年2月28日 | ||
38 | 祁东中油金鸿100% | 7,544.00 | 2019年2月28日 | ||
39 | 常宁中油金鸿60% | 16,368.60 | 2019年2月28日 | ||
40 | 茶陵中油金鸿100% | 9,912.71 | 2019年2月28日 | ||
41 | 衡山中油金鸿100% | 2,788.00 | 2019年2月28日 | ||
42 | 衡东中油金鸿100% | 2,449.00 | 2019年2月28日 | ||
43 | 聊城金鸿100% | 17,312.87 | 2019年2月28日 | ||
44 | 肥城金鸿100% | 3,270.87 | 2019年2月28日 | ||
45 | 泰安金鸿100% | 1,447.35 | 2019年2月28日 |
46 | 衡水中能100% | 13,443.24 | 2019年2月28日 | ||
47 | 巨鹿中诚隆缘100% | 701.02 | 2019年2月28日 | ||
48 | 泰安安泰48.99%% | 16,558.62 | 2019年2月28日 | ||
49 | 国新能源 | 山西国际能源100%股权 | 110,250.34 | 9.29 | 2021年1月31日 |
50 | 天富能源 | 新疆利华绿源65%股权 | 12,322.07 | 15.91 | 2017年6月30日 |
51 | 深圳燃气 | 唯美电力70%股权 | 7,945.36 | 14.93 | 2019年6月30日 |
52 | 新疆火炬 | 光正燃气49%的股权 | 25,415.81 | 28.75 | 2018年9月30日 |
53 | 新疆火炬 | 光正燃气51%的股权 | 26,243.87 | 17.64 | 2018年12月31日 |
市盈率PE平均数 | 17.64 |
(数据来源:同花顺iFinD)
如上表所示,通过对城燃上市公司近几年并购案例汇总统计整理,交易价格对应PE平均值为为17.64,与本次交易的PE相近。
五、收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茫崖源鑫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一:徐海波;乙方二:徐瑶瑶
丙方:巴州鲁新鼎盛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鉴于甲方拟收购乙方持有的巴州鲁新鼎盛燃气有限公司100%股权,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秉持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收购标的?
乙方同意将其合法持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其中徐海波持有的98%股权,徐瑶瑶持有的2%股权)及附带的全部股东权利和义务,整体转让给甲方。?
本次收购标的包含目标公司名下所有资产,如经营加气站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存货、办公用品等,以及与目标公司经营相关的各类资质证照、知识产权、客户资源、商业秘密等无形资产(详见《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第二条收购价款及支付方式?
1.收购价款双方共同委托具有合法资质且在行业内信誉良好的评估公司对目标公司进行全面评估,根据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2025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卓信大华评报字(2025)第8775号《茫崖源鑫能源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巴州鲁新鼎盛燃气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5月31日的评估值为人民币4301.40万元。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以人民币4300万元的价格收购乙方一和乙方二合计持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乙方一和乙方二同意按前述价格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转让给甲方。
2.款项支付?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51%,乙方向税务机关缴纳完毕转让价款的全部税费并提供完税证明当日进行工商登记变更办理,待工商登记变更完成后当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款49%。乙方应在每次收到款项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3.本次股权转让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乙方承担,印花税由双方承担。第三条出让方的义务?
1.经营资质及资产权属
确保目标公司经营加气站的各类证照齐全且均在有效期内,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燃气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压力容器冲装许可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消防验收合格证明等。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证照的原件供查验,并提供清晰的复印件备案,复
印件应加盖目标公司公章。?保证目标公司名下房屋产权、土地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查封、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也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权属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并承诺若因乙方故意隐瞒或重大过失导致权属问题使甲方遭受损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政策变动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2.债权债务清理关联公司欠付目标公司的款项,乙方在本协议生效起60日内归还。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详细的欠款明细、催款记录以及收款凭证等资料,证明款项已全部收回。?
缴纳完毕工商登记变更前目标公司所涉及的所有已知且已披露的应缴税费,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并向甲方提供由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对协议签署日前未知或未披露的历史税务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解除所有与目标公司相关的担保责任,包括为其他企业或个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解除担保的证明文件,如担保合同解除协议、他项权证注销证明等。??目标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显示的全部负债,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应付账款、职工薪酬、社保欠费等,在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60日内由甲方负责清偿完毕;目标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以外的负债(如有),均由乙方承担。?
3.竞业禁止
乙方承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不以自己名义或通过他人名义
在目标公司所在地周边50公里内(以目标公司加气站所在区县行政管辖范围为限)投资、设立、经营与目标公司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加气站,也不得协助他人从事此类竞争业务。?
4.协助经营公司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乙方应在一年内提供必要的经营协助。具体协助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向甲方介绍目标公司的主要客户、供应商及合作渠道,提供经营管理经验和技术支持,协助甲方处理与当地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的关系等,协助期间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住宿等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提前合理通知乙方协助事项及时间安排,乙方应积极配合,不得无故推诿。乙方协助义务以合理努力为限,未达成协助结果不构成违约。?
第四条员工接收?目标公司现有员工由甲方全部接收,甲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目标公司原有劳动合同约定履行用人单位义务。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员工名册、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员工培训档案等相关资料,确保资料真实、完整。若因员工个人隐瞒历史问题导致资料不完整或不真实,乙方不承担责任。员工在目标公司的工作年限连续计算,甲方不得因收购事宜无故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若因甲方经营策略调整等原因需对员工岗位进行调整,应依法依规进行,并与员工协商一致。?甲方接收员工后,应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在员工接收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员工纠纷或法律责任,乙方应承担相应后果。?
第五条资产和资料交接?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移交目标公司的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机器设备、存货、办公用品等,并与甲方共同办理资产交接清单,详细记录资产的名称、型号、数量、购置时间、使用状况等信息,双方签字确认。资产交接过程中,如发现资产与交接清单不符或存在损坏、缺失等情况,乙方应在合理范围内负责补齐或赔偿。乙方的赔偿责任以实际损失为限。交接后资产毁损、灭失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因自然损耗、不可抗力、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双方按交接清单签字确认即视为完成交付义务。??同时,乙方应向甲方移交目标公司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财务账簿、会计凭证、合同文件、客户资料、技术资料、员工档案、公司印章等,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的资料,双方应按照保密条款的约定履行保密义务。?第六条财务监控?在收购过程中及收购后,甲方有权对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密切监控。自支付第一笔款项后,甲方派驻财务人员参与目标公司的财务管理,监督资金使用情况。目标公司应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报送财务报表、资金使用报告等财务资料。?对于目标公司的重大财务决策,如单笔金额超过1万元的支出、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等,应事先获得甲方的书面批准。未经甲方批准,目标公司不得擅自进行此类重大财务决策。?乙方应配合甲方的财务监控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若发现目标公司财务存在异常情况或乙方存在违反财务规定的行为,甲方
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乙方如对甲方认定的异常情况有异议,有权提出申诉并要求第三方独立审计。甲方追究乙方责任应以独立审计结论为依据。?
第七条风险担保?乙方应就目标公司的资产、负债、经营状况等向甲方作出书面承诺和保证,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隐瞒或虚假陈述。若因乙方隐瞒或虚假陈述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八条过渡期安排?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止为过渡期。在过渡期内,目标公司的经营活动应在甲方的监督下进行,重大经营决策需经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处置目标公司的资产、变更股权结构、签订重大合同、对外提供担保等可能影响目标公司价值的行为。?乙方应确保目标公司在过渡期内保持正常经营状态,维持员工队伍稳定,不得无故辞退员工或降低员工待遇。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目标公司经营业绩下滑、资产减值、员工流失等情况,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过渡期内,目标公司产生的净收益和净亏损应以实际经营控制权移交之日为界,移交前的净收益和净亏损由乙方承担,移交后的净收益和净亏损由甲方承担。双方应在过渡期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目标公司过渡期内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核算,确定收益或亏损金额,并按照约定进行处理。
?第九条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
乙方应确保目标公司拥有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侵权或被侵权的情况。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目标公司知识产权清单,包括商标注册证书、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并说明知识产权的使用、许可情况。?若目标公司存在知识产权许可使用情况,乙方应审查许可协议的有效性及对收购后的影响,并向甲方提供详细说明。对于需要继续履行的许可协议,乙方应协助甲方与许可方进行沟通协商,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确保甲方能够合法使用相关知识产权。?在收购完成后,若因目标公司在协议签署日前已知且已披露的知识产权问题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实际损失的赔偿责任,乙方赔偿责任以实际损失为限。截止交割日未收到第三方主张权利的通知即视为权属无瑕疵。?第十条环保和安全?乙方应确保目标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环保和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环保违法违规行为或安全事故隐患。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目标公司的环保验收报告、安全评估报告、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目标公司在环保和安全方面的合规性。?甲方有权对目标公司的环保和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若发现问题,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直至符合相关标准。在收购完成后,若因目标公司在协议签署日前已知且已披露的环保或安全问题导致甲方遭受行政处罚、经济赔偿或其他损失,乙方应承担实际损失的赔偿责任。?乙方应协助甲方在收购完成后,持续保持目标公司在环保和安全
方面的合规运营,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指导。同时,甲方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环保和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目标公司的管理。?
第十一条保密条款?双方应对在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财务信息、客户资料等机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使用。?本条款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年。在保密期限届满后,双方仍应对在保密期间知悉的机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被依法公开披露或已不再具有商业价值。?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以下信息:(1)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信息;(2)通过公开渠道可获得的信息;(3)经对方书面同意披露的信息。?若一方违反保密条款,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可得利益损失以及维权费用(如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违约方还应继续赔偿不足部分。?第十二条违约责任?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约定履行相关义务,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评估总价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返还已收取的全部款项,同时乙方应按照评估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此外,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为收购所支付的费用、尽职调查费用、财务审计费用、因收购交易延误导致的商业机会损失等。
甲方违约责任应与乙方对等,甲方逾期付款或其他违约时,亦应承担同等比例的违约金及赔偿责任。即,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约定支付收购款项,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款项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没收甲方已支付的定金,同时甲方应按照评估总价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此外,甲方还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为收购所支付的费用、尽职调查费用、财务审计费用、因收购交易延误导致的商业机会损失等。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第4款竞业禁止义务的,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竞争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乙方应继续赔偿不足部分。?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若双方均有违约行为,应根据各自过错程度,分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目标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各项义务。?
第十四条其他条款?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且经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须经各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且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中各条款之间的效力相互独立,如某一条款被确认为无效或不具备执行力,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及履行。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政策调整、自然灾害、疫情等导致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义务的,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合理措施减轻损失。乙方对目标公司历史瑕疵、潜在风险仅在已知且已披露范围内承担责任,其他瑕疵或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本次收购对公司的影响
1、鲁新鼎盛位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且末县沙漠公路(萨勒瓦墩)315国道1898+900米处,处于新疆南疆地区315国道较优位置,正对G0612西和高速(西宁-和田)且末进出口,在233省道和315国道的交汇处,233省道往北进入塔里木油田的物资车必经之路,315国道是往返新疆和田和喀什的必经之路。是一座集加油、加气(CNG和LNG)为一体的综合合建站,并包含宾馆住宿、餐饮、车辆维修等服务内容。该项目从加油、加气的行业而言地理位置较为优越,自2024年6月开始运营以来,相关业绩一直处于稳步提升状态,总体来看有较大的市场发展潜力。
2、本次投资是以茫崖源鑫为收购主体,进一步利用其重要物流通道及地理位置的优越性,增加(LNG、CNG)加气站站点的布局,大力提升茫崖源鑫的营业收入和盈利水平。同时进一步推动公司在清洁能源产业的布局规划,加快公司的转型升级与发展。
3、收购完成后,鲁新鼎盛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为公司
控股子公司茫崖源鑫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清洁能源的布局,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提升未来的增长潜力、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七、风险提示本次交易是否成功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相关进展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八、上网公告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巴州鲁新鼎盛燃气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茫崖源鑫能源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巴州鲁新鼎盛燃气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