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6日披露了《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9),现对该公告相关内容补充如下:
一、司法处置股票补充公告的主要内容
(一)司法拍卖一
1、拍卖标的:公司股东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1,700万股股票,公司股东陈立军持有公司41,311股股票。
2、网拍开始时间:2021年3月4日 10:00:00
3、网拍结束时间:2021年3月5日 10:13:39
4、成交价:54,615,206元(成交均价3.20元/股)
5、拍卖竞价结果:用户姓名江西瑞京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竞买号D0084于2021年03月05日在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1704.1311万股*ST中昌数据股票(股票代码600242)”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
(二)司法拍卖二
1、拍卖标的:公司股东上海兴铭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50万股股票。
2、网拍开始时间:2021年3月4日 10:00:00
3、网拍结束时间:2021年3月5日 10:17:45
4、成交价:32,596,425元(成交均价3.10元/股)
5、拍卖竞价结果:用户姓名江西瑞京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竞买号J7907于2021年03月05日在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上
海兴铭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的1050万*ST中昌数据股票(股票代码600242)”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
标的物最终成交以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