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对公司业绩及子公司失控相关事
项的问询函回复的书面确认意见作为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相关规定,我们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业绩及子公司失控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148号)提出的相关问题核实并确认意见如下:
1、我们保证公司发布的《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业绩及子公司失控相关事项的问询函回复公告》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我们对问询函回复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独立董事陆肖天、李备战未发表相关意见。
(以下无正文,下转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