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易对方延期购买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2018年1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钰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钰昌”)同银码正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码正达”)、北京君言汇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言汇金”,“银码正达”和“君言汇金”合称为“业绩承诺转让方”)、北京亿美和信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亿美和信”,“银码正达”、“君言汇金”和“亿美和信”合称为“业绩承诺方”)以及其他非业绩承诺方签署了《关于北京亿美汇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上海钰昌以现金6.38亿元收购上述股东持有的北京亿美汇金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亿美汇金”,原名为北京亿美汇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55%股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披露的公告《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北京亿美汇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5%股权的公告》(临2018-010)。
二、交易进展情况
(一)亿美汇金55%股权已于2018年6月20日过户至上海钰昌名下。
(二)2018年9月20日,上海钰昌与上述业绩承诺方签署了《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安排协议》,对《股份转让协议》中支付股份价款和购买股票的相关安排进行了调整如下:
1、各方一致同意将支付股份转让款时间节点调整为:上海钰昌应于2018年10月31日前将股权转让款 44,277.0406 万元一次性支付给业绩承诺转让方,
其中应支付给银码正达 29,360.5376 万元、应支付给君言汇金 14,916.5030 万元。
2、各方一致同意将业绩承诺转让方承诺在二级市场(含大宗交易)购入上市公司股票金额及时间安排调整如下:(1)业绩承诺转让方应于2019年6月30日前以合计不低于5,800万元的货币资金在二级市场(含大宗交易)购入上市公司股票并锁定,其中,银码正达应购入3,846万元、君言汇金应购1,954 万元。(2)业绩承诺转让方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以累计不低于14,500万元的货币资金在二级市场(含大宗交易)购入上市公司股票并锁定,其中,银码正达应累计购入9,615万元、君言汇金应累计购入4,885万元。
上述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9月26日分别披露的《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资产的进展公告》(临2018-068)、《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购资产进展公告的补充公告》(临2018-071)。上海钰昌已于2018年10月8日按照《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安排协议》将股权装让款支付给业绩承诺转让方。
(三)现业绩承诺转让方因目前资金安排较为紧张,无法在原定期限内购买
公司股票,董事会同意将《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安排协议》约定的购买公司股票的截止期限延长3个月即:(1)业绩承诺转让方应于2019年9月30日前以合计不低于5,800万元的货币资金在二级市场(含大宗交易、协议转让)购入上市公司股票并锁定,其中,银码正达应购入3,846万元、君言汇金应购1,954 万元。(2)业绩承诺转让方应于2020年3月31日前以累计不低于14,500万元的货币资金在二级市场(含大宗交易、协议转让)购入上市公司股票并锁定,其中,银码正达应累计购入9,615万元、君言汇金应累计购入4,885万元。
公司于2019 年6月1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延期购买股票事项,同意将购买股票的截止期限延长3个月,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交易事项的交易对方是否能够及时履行协议约定的购买股票事项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严格监督以防范交易对方不及时履行协议约定事项给公司造
成损失的情形,如业绩承诺转让方在上述延长期限内仍未完成购买股票计划,公司将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采取相应措施维护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涉及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