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万恒(600241)_公司公告_时代万恒:关于2025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时间: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时代万恒:关于2025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9

证券代码:600241证券简称:时代万恒公告编号:临2025-016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5年4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202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的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

过400人。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姜韬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姜雪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李继明,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55万元(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审计费用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招标确定。

2025年公司续聘致同所审计费用将根据年度审计工作实际情况由董事会和股东会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资格,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了良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行政监管措施记录。同意继续聘请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的审计机构,聘任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202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的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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