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峰电子(600237)_公司公告_铜峰电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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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峰电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01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ANHUITONGFENGELECTRONICSCO.,LTD.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五月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时间:2025年5月9日下午2:30地点:铜峰工业园公司办公楼一楼二号接待室

一、会议开幕

1、宣布会议开始;

2、报告出席现场会议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总数;

3、介绍应邀来宾。董事长黄明强

二、宣布《会议规则》对《会议规则》进行举手表决董事长黄明强

三、宣布“关于总监票人和监票人提名的提案”并对“总监票人和监票人提名的提案”进行举手表决董事长黄明强

四、审议及听取事项

序号议案内容报告人
1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董事长黄明强
2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主席胡秀凤
听取《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苏建徽
3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董事长黄明强
4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财务总监郭传红
5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财务总监郭传红
6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结算的议案》董事长黄明强
7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的议案》董事长黄明强
8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董事长黄明强
9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财务总监郭传红

五、总监票人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监事会主席胡秀凤

六、暂时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董事长黄明强

七、复会,总监票人宣读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监事会主席胡秀凤

八、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安泰达律师事务所潘平

九、宣读《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董事长黄明强

十、宣布会议结束董事长黄明强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一、会议组织方式

1、本次会议是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而召开;

2、本次会议出席人员为:2025年4月3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全体股东或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3、本次会议所讨论的各项议程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和程序,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详细披露;

4、本次会议行使《公司法》和《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职权;

以上详见2025年4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公告的“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表决方式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按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分为特别决议事项和普通决议事项。议案8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议案1、

2、3、4、5、6、7、9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4、本次现场会议采用举手和投票两种表决方式。对“会议规则”及“总监票人和监票人提名的提案”以举手方式进行表决,其他需要表决的议程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或代理人需在听取各项议案报告后,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由监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将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服务平台提供。

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任一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本次会议设总监票人一名,由本公司监事担任;设监票人二名,由股东代表担任(股东代表不足2人时,由监事或独立董事担任)。总监票人和监票人负责现场表决结果统计核实,并在《议案现场表决结果记录》上签名,议案现场表决结果由总监票人当场公布。

三、要求和注意事项

1、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本次会议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

2、股东或代理人如有质询、意见或建议时,请举手示意,在得到会议主持人的同意后,方可发言。对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质询,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有权不回答。

3、股东或代理人应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行使好表决权。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关于总监票人和监票人提名的提案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各项提案的记名表决票拟由以下人员进行监票:

总监票人:胡秀凤监票人:人员待定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议案一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长:黄明强各位股东: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开展各项工作,努力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及规范运作能力,保证了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下面,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各位作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2024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4年,全球经济仍处于周期性调整之中,地缘政治风险不减,国际贸易形势依然严峻。公司下游传统家电市场经历低谷后有所回暖,新能源汽车、风电、光伏、储能等新兴市场需求旺盛,成为行业增长的核心驱动力。

一年来,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及多变的市场环境,公司广大职工干部团结一心、真抓实干,紧密围绕年度经营目标任务,牢牢把握时代机遇,秉持“项目为王”的发展理念,着力推进“五个能力”建设,持续推动转型升级,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一些新成绩、新突破,整体经营呈现稳定增长、持续向好态势。公司核心产品转型步伐加快,内部管理不断升级,技术创新与新品研发能力增强,人才支撑和装备制造能力提升,重点项目也陆续建成投产并发挥效益,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8,804.68万元,同比增长18.9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73.53万元,同比增长

10.3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571.17万元,同比增长4.42%,营业收入与利润实现双增长,顺利完成年度经营目标。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要求,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定期报告、对外投资、股权激励等议案共41项。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内容均符合各项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二)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及决议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共9项。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严格执行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贯彻先审议后实施的决策原则。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认真贯彻和执行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各委员会根据职责分工,分别就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对外投资、董监高薪酬及考核方案等重要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提高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质量。

(四)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公司3位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在提高公司决策科学性和有效性、规范公司运作等方面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三、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监管规定,认真组织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全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共发布定期报告4项,临时公告62项以及权益变动报告、中介机构意见等相关文件多项,有效确保了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保障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日常工作中,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防止信息泄露,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公平。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热线、电子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等方式,广泛听取投资者对公司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交流。公司将不断完善沟通渠道,在合法合规的前

提下,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公司经营情况,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共建和谐的投资环境。

五、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公司重大事项。董事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规范运作,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将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赋予的职责,规范、高效运作,审慎、科学决策,认真贯彻落实公司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二是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董事会将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继续优化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同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三是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护投资者权利。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信息披露工作质量。公司将继续通过投资者热线、上交所E互动平台等多种途径,不断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信任,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

四是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组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并将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学习,提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自律意识和履职能力,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及高效性。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围绕既定的生产经营目标,团结全体员工,坚定信心,履职尽责,抢抓机遇、攻坚克难,全面推进公司各项任务指标的落实,努力开创公司发展新局面。

请予审议。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议案二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主席:胡秀凤

各位股东:

受公司监事会的委托,我向本次会议作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请各位审议。2024年度,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出席或列席了报告期内的所有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认真听取了公司在生产经营、投资活动和财务运作等方面的情况,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维护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所有监事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2023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2、202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3、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财务预算的报告;

4、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5、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10、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结算的议案;

11、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的议案。本次会议决议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3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因本次会议仅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未公告。

(三)2024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四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次会议决议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8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2024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9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因本次会议仅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未公告。

(六)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2、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本次会议决议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1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4年度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以公司和股东利益为出发点,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公司各项制度及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执行有效到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和检查,并审阅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文件。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并得到严格执行,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客观、公正的,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与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因客观情况发生的少量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除此之外无其他担保行为。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基于其生产经营需要而作出的,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形。

(五)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审议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相关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和使用,建立健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将“新能源用超薄型薄膜材料”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程序合法、有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收购控股子公司安徽铜爱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爱电子”)少数股东25%股权。2025年元月底,本次股权收购涉及的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备案手续等相关工作均已完成,铜爱电子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事项相关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交易行为遵循了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原则,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整体战略筹划和利益,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规章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业绩带来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八)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并认真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和管理工作,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情形,有效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九)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并持续优化,机制运行和执行有效,实现了防范经营风险的目标,不存在重大内部控制缺陷。

三、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规章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职,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一)明确和完善监事会工作职责和运行机制,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和列席董事会会议,加强与董事会、经营管理层沟通,严格监督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积极参与证监局、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及行业协会组织的各类培训,同时加强公司治理等相关方面知识的学习,不断拓宽专业知识、提高履职能力,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请予审议。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9日

听取事项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已于2025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苏建徽先生代表三位独立董事作《2024年度述职报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听取事项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下面,我代表三位独立董事,作2024年度述职报告。作为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现将2024年度(以下或称“报告期”)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黄继章,1988年9月出生,会计学博士,副教授,中共党员。2015年至今,历任上海财经大学师资博士后、讲师、副教授。主持及参与多项国家级课题,并在国内外知名期刊上发表多篇论文。同时兼任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烁元新材料(东营)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苏建徽,1963年2月出生,教授博导,现任职于合肥工业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光伏系统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能源研究所所长,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专委会委员,安徽省新能源协会理事,安徽省新能源汽车标准技术委员会委员,IEEE会员。主要研究方向:分布式发电与微电网、氢能系统及燃料电池控制、无线电能传输、宽禁带器件及高效电力变换、现代电机控制。主持和承担完成了多项国家自然基金、国家“973”、国家“86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企业委托产品开发、自主创新研发等科技项目。主要成果:光伏发电并网及离网逆变技术产业化、光伏水泵系统技术产业化、光伏系统测试装备技术产业化、微电网系统技术产业化、高压变频技术产业化等。2023年9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叶榅平,1976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2007年至2024年12月任职于上海财经大学,2025年1月起至今任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1995年至2007年,先后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厦门大学获得学士、硕士、博士学位。2007年7月起至2024年12月,历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ESG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曾于2012年、2018年分别前往英国谢菲尔德大学、英国利兹大学访问学习。已在《法学研究》、《管理世界》、《法学》、《学术月刊》等有影响力的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出版专著五部,主持国家级、省部级等各类研究项目二十余项。目前兼任上海法院特聘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分会常务委员;上海市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秘书长职务。2020年11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我们及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股东投资的单位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以披露的其他利益,其他兼职单位与公司无任何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其中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1次,通讯方式召开7次,我们均出席了会议,没有缺席情况发生;公司本年度召开股东大会2次,均以现场方式召开,其中: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1次,2024年临时股东大会1次,我们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黄继章8800
叶榅平8800
苏建徽8802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投入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主动调查、获取决策所需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积极参与讨论,运用

自身的知识背景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审慎行使表决权。我们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按照公司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结合各位独立董事的专业背景及从业经验,我们分别在各专门委员会中担任召集人或委员。2024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战略委员会召开2次,薪酬委员会召开3次,未召开提名委员会。我们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并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就审议事项积极参与讨论、发表意见,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和治理情况,查阅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我们分别参加了股东大会、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及2024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对投资者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交流。

(四)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履行了审核财务信息的监督职责。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分别与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对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沟通,及时掌握财务报告的编制情况,重点关注审计机构发现的问题线索,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现场考察情况与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2024年度,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我们通过参加会议、考察调研、与外部审计机构主要负责人沟通交流等形式,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

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进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投资部等相关人员在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详细提供各项资料,使我们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及监管部门近期的监管重点。对我们提出的专业性意见和建议,积极予以采纳,对要求补充的信息及时补充或解释,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报告期内,三位独立董事一起审查了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审查,公司因客观情况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广大投资者公开、透明、真实地披露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均合法合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在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够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良好、专业的服务。公司决定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结算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的议案》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考核方案,我们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依据市场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制定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激励情况

2024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名已离职的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4.0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及向4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12.0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审慎、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认真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详实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了建设性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2025年,我们将继续依法依规行使独立董事的职权;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与合作,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黄继章、叶榅平、苏建徽

2025年5月9日

议案三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各位股东: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本次现场会议仅提供年报摘要,会议现场备有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股东若有需要,请向工作人员示意。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公司代码:600237公司简称:铜峰电子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合并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为95,735,341.38元,加上本年年初未分配利润-159,656,440.98元,截止2024年末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3,921,099.6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90,198,026.29元,加上本年年初未分配利润-145,852,333.7元,截止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5,654,307.41元。

鉴于2024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铜峰电子600237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
姓名李骏
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湖三路399号铜峰工业园
电话0562-2819178
传真0562-5881888
电子信箱600237@tong-feng.com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在行业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的“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业”(行业代码:

C398)

公司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见本报告“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部分。

(一)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公司所处行业为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行业,主营业务为薄膜电容器及其薄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公司采购包括进口材料采购及国内材料采购。对进口材料采购,公司根据生产计划及材料消耗制定所需原材料清单,结合原材料安全库存量,制定采购计划并下发至全资子公司世贸进出口组织采购;对国内材料采购,公司在选定合格供应商后,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依据销售计划下达原材料采购计划。

2、生产模式。对于薄膜电容器,公司主要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销售需求量来制定原材料采购计划和排产计划。对于电容器薄膜,公司结合生产线运行平衡及节能的需要,采用“安全库存”及“以销定产”并行的生产组织模式。

3、销售模式。公司产品销售分为国内销售和国外销售。在国内销售方面,公司主要采用直接销售模式,通过公司营销人员销售至终端客户群,可及时了解行业动态,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在国外销售方面,由全资子公司世贸进出口负责海外市场的商务洽谈和销售业务。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4年2023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2年
总资产2,418,302,789.422,401,741,021.730.691,922,070,045.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822,601,629.731,708,380,933.386.691,224,186,336.82
营业收入1,288,046,786.621,083,207,912.2918.911,040,482,674.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735,341.3886,745,811.9110.3673,952,742.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85,790,726.3482,083,961.854.5265,328,277.90
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2,031,928.59215,575,370.16-10.9282,413,684.3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245.93减少0.69个百分点5.9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50.1500.1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50.1500.13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第二季度(4-6月份)第三季度(7-9月份)第四季度(10-12月份)
营业收入312,490,219.24326,563,499.87323,435,143.35325,557,924.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182,234.8222,381,852.3915,438,222.7433,733,031.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3,618,087.6818,938,639.9413,389,038.0229,844,960.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360,913.4122,327,356.4489,013,840.63102,051,644.93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52,076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52,268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数量
铜陵中旭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28,897,956128,897,95620.4417,191,977质押30,000,000其他
中信建投证券-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先锋单一资产管理计划6,180,4236,384,6231.0100未知
谢仁国4,668,4004,668,4000.7400境内自然人
谷保华59,3002,884,1000.4600境内自然人
黄锦平92,6002,480,6000.3900境内自然人
赵文虎2,100,0932,100,0930.3300境内自然人
赵禹菘92,6002,034,3000.3200境内自然人
王礼永2,017,7002,017,7000.3200境内自然人
曾献强342,5001,932,5000.3100境内
自然人
魏娜1,850,9001,850,9000.2900境内自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十名股东中,控股股东中旭产投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本公司未知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报告期共实现营业收入128,804.6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8.91%,其中:薄膜材料实现营业收入52,323.3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9.44%;电容器实现营业收入60,983.0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20.51%。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议案四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财务预算的报告

各位股东:

受公司委托,现向各位作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以下2024年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一、2024年财务决算情况

1、2024年公司盈利情况

2024年度公司合并共实现利润总额12,586.11万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9,573.53万元,其中:营业利润12,888.41万元,营业外收支净额-302.3万元。

2、合并利润表如下:

项目

项目金额(万元)
一、营业收入128,804.68
减:营业成本96,092.38
营业税金及附加1,317.23
销售费用3,577.43
管理费用11,066.66
研发费用4,769.8
财务费用-542.5
信用减值损失(负数表示损失)-847.98
资产减值损失(负数表示损失)-217
加:投资收益540.73
加:资产处置收益(负数表示损失)-60.58
加:其他收益949.57
二、营业利润12,888.41
加:营业外收入121.52
减:营业外支出423.81
三、利润总额12,586.11
减:所得税费用2,624.59

四、净利润

四、净利润9,961.52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73.53
少数股东损益387.99
五、每股收益:单位:元/股
(一)基本每股收益0.15
(二)稀释每股收益0.15

3、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负债率(按母公司):18.69%应收账款周转次数:4.28次存货周转次数:4.07次净资产收益率:5.24%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净利润8,571.1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69%扣非后每股收益0.14元/股流动比率:3.03速动比率:2.56

4、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及转销、核销部分减值准备的情况2024年度公司通过对各项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价值比较,根据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价值孰低的原则,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2024年度公司合并减值准备共计计提1,537.57万元,转回减值准备370.66万元,转销减值准备1,022.54万元。具体详见后附的议案《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2025年财务预算公司2025年计划实现营业收入13.5亿元,营业成本(含运输费、仓储费及货代费)10.5亿元,期间费用1.65亿元,其中:销售费用0.5亿元、管理费用

1.15亿元。

上述数据仅为公司对2025年经营情况的预测,并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的相关承诺。

请予审议。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9日

议案五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合并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为95,735,341.38元,加上本年年初未分配利润-159,656,440.98元,截止2024年末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3,921,099.6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90,198,026.29元,加上本年年初未分配利润-145,852,333.7元,截止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5,654,307.41元。

鉴于2024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不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请予审议。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议案六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结算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进行了审核,认为相关人员薪酬发放符合公司相关薪酬考核方案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总额为687.40万元(税前),具体每位人员薪酬数额参见公司2024年年报。上述薪酬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其中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含2024年度基本薪酬以及在2024年度发放的2023年绩效薪酬和3年任期激励薪酬。

请予审议。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议案七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5年,公司对独立董事、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监事的薪酬采取固定津贴方式,具体标准为:独立董事10万元/年;董事800元/月;监事500元/月。2025年,对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年薪方式。年薪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基本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按月进行发放,绩效薪酬依照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并结合履职的考核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后进行发放,具体发放办法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方案》进行确定。

请予审议。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铜峰电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八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需要,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2024年10月14日,公司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登记手续,上述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数量为120,000股,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30,629,155股增加至630,749,155股。

2024年11月21日,公司对2名因个人原因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4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30,749,155股减少至630,709,155股。

上述股份变更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登记托管以及回购注销等相关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630,629,155股变更为630,709,155股。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以上股本变更,公司需要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内容具体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3,062.9155万元。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3,070.9155万元。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63,062.9155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63,062.9155万股。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63,070.9155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63,070.9155万股。

请予审议。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议案九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公司拟通过轮换审计机构来强化公司治理。通过招标流程,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事项与前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事前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项无异议。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

铜峰电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被诉(被仲裁)人诉讼(仲裁)事件诉讼(仲裁)金额诉讼(仲裁)结果
投资者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2014年报尚余500万元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投资者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1,096万元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姓名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蔡晓丽1998年1998年2012年2025年近三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修军2018年2015年2018年2025年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马家全2024年2021年2024年2025年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禹正凡2004年2004年2011年2025年近三年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管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铜峰电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根据招标中标结果报价,公司拟就2025年度审计工作向立信支付年度审计费用128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较2024年度审计费用减少22万元,同比降低14.67%。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公司连续多年聘任容诚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在此期间,容诚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2024年度,容诚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容诚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容诚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公司拟通过轮换审计机构来强化公司治理。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监管要求规定,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与审计机构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签署相关合同。

(三)生效日期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请予审议。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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