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峰电子(600237)_公司公告_铜峰电子: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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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峰电子: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18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止2024年末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3,921,099.6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5,654,307.41元。

鉴于2024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公司没有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和短期经营实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截止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公司没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因此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最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金额合计占总资产的50%以上但分红比例低于50%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违背《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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