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瑞达(600223)_公司公告_福瑞达: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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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22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3,387,173.94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645,012,010.81元,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46,657,109.86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公司拟定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本预案披露日公司股本1,016,568,7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101,656,877.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母公司)445,000,232.36元结转以后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票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上述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票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履行的相应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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