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控股(600221)_公司公告_海航控股: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成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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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控股: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成昌)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成昌)

作为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控股”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在2024年度的工作中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题,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将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吴成昌,男,1957年

月出生,籍贯江苏省,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国民航飞行学院飞机驾驶专业,二级飞行员。1980年参加工作,现任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机长、教员、飞行主任,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处长、副司长,中国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管理局党委书记,中国民用航空局安全总监,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副理事长等职务。

(二)独立性情况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个人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权益;也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2024年,公司召开了6次股东大会、18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2024年出席公司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
吴成昌62

2.2024年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吴成昌181800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始终坚持勤勉务实和诚实负责的原则,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在董事会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就需要审议的议案与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充分沟通了解,为董事会审议决策做好充分准备。在出席上述会议时,积极参与讨论,综合各方面因素,客观发表独立意见。本人以独立、客观、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未出现保留意见、反对意见、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年度未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通过与公司管理团队保持充分沟通,为公司生产运营提供合理化建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
吴成昌88

2024年,公司审议调整年度日常生产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及其他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所有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阅,并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

(四)现场考察情况

2024年,本人通过当面听取公司经营层汇报、参加股东大会、电话会议等多种形式充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充分利用参加各项会议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实地考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监督公司飞行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提出专业性意见。

(五)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年,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开展工作,按时提交审议的议案及相关材料,针对本人提出的问题,公司相关负责人能够及时回复,帮助本人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充分的保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4年,本人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阅,并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从有利于公司发展、维护股东利益角度,对公司决策、执行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合规性,做出独立客观判断。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生产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等多项重要关联交易议案。

本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则的要求,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定价公允性进行了认真审核。相关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履职期间,本人积极配合监管单位督促公司妥善解决前期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应收款项,并指导公司完善关联交易相关制度,保障上市公司利益。

(二)对外担保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子公司2025年互保额度的议

案》《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经核查,公司本年度的对外担保均为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违规担保,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2024年,公司没有新增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经核查,董事会提名董事、聘任高管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公司整体利益。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董事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发展需求,人员薪酬与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紧密挂钩并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我们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本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同意聘请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利润分配情况

2024年,我们对2023年公司利润分配议案进行审议,鉴于2023年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并且考虑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同意2023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东长远利益。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要求,本人对公司及股东履行承诺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未发现存在超

过承诺履行期限未履行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2024年,公司共披露173份公告及文件,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编制的质量和披露的程序,我认为公司信息披露遵循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要求,依法合规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2024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通过对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本人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范性文件的各项要求,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实施,内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2025年度,本人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合理有效的建议,并进一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人对公司在2024年给予我工作上的积极配合及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特此报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成昌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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