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控股(600221)_公司公告_海航控股: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慈蕴-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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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30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慈蕴-已离任)

作为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控股”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在2024年度的工作中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题,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由于个人原因提出辞职,于2024年

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独立董事增补后正式卸任。现就本人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朱慈蕴,女,1955年

月出生,籍贯安徽泾县,中共党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民商法学博士,报告期内任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时任深圳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商法研究中心主任等职务。

(二)独立性情况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个人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权益;也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

董事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2024年,公司召开了

次股东大会、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2024年出席公司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
朱慈蕴30

2.2024年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朱慈蕴101000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出席董事会等各类会议并认真审阅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最大限度的发挥自身法律专业特长,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对促进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的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本人以独立、客观、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未出现保留意见、反对意见、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公司召开了6次审计与风险委员会、7次提名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0次战略委员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应参会次数实际参会次数应参会次数实际参会次数应参会次数实际参会次数应参会次数实际参会次数
朱慈蕴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11不适用不适用

2024年1-7月期间,本人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严格履行审议程序,积极参与所有议案的讨论,提出专业意见维护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2024年公司审议并通过关于全体员工2024年经营业绩奖励方案的议案和2023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本人会同委员会其他委员对上述议案进行审核,认为员工2024年经营业绩奖励方案有利于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办法,与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紧密挂钩,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共计出席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参与审议5项非日常生产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所有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阅,并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

(四)现场考察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审阅公司会议材料、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运行动态。

(五)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积极配合我开展工作,按时提交审议的议案及相关材料,针对我提出的问题,公司相关负责人能够及时回复,帮助我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为我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充分的保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阅,并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

关注,从有利于公司发展、维护股东利益角度,对公司决策、执行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合规性,做出独立客观判断。

(一)关联交易情况2024年,参与审议

项关联交易议案,本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则的要求,对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定价公允性进行了认真审核。相关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二)对外担保情况经核查,公司本年度的对外担保均为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违规担保,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2024年,公司没有新增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经核查,董事会提名董事、聘任高管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公司整体利益。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董事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发展需求,人员薪酬与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紧密挂钩并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五)利润分配情况2024年,我们对2023年公司利润分配议案进行审议,鉴于2023年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并且考虑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同意2023年度

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东长远利益。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要求,本人对公司及股东履行承诺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未发现存在超过承诺履行期限未履行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2024年,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编制的质量和披露的程序,我认为公司信息披露遵循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要求,依法合规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2024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通过对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本人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范性文件的各项要求,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实施,内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断保持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履行职责,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性意见。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之间进行了有效的沟通与合作,维护了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权益。

2024年

日起,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本人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任职期间给予的支持和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特此报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慈蕴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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